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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穿上套装的李明道很霸气(1/2)

    相比于大黑头需要灌醉,才能钉上特制的大号马蹄铁。

    聪花马就显得温顺极了。

    狗三儿轻松地牵着它,任凭马夫们钉上了马蹄铁,不动不闹。

    这一点,让李明道很是喜欢。

    感觉以后没事的时候。

    自己抱着娘子卓文君,骑着聪花马,完全可以去郊外散心。

    第三天。

    李明道开始轮换骑着大黑马和聪花马。

    虽然他拥有初级骑术,但根本没实践过啊!

    大黑马撒欢地飞奔。

    幸亏有马靴卡着马镫。

    而且他的身体素质强悍了很多。

    才让他有惊无险地没摔下去。

    接连去野外跑了几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对自己很有利的场地。

    河谷道!

    顾名思义,就是河谷里的一条道。

    道上是用鹅卵石压出来的。

    石头中间还长着不少茁壮的荆棘。

    这样的道路,是骑兵最不喜欢的。

    因为坚硬的鹅卵石,非常磨损马蹄。

    茁壮的荆棘,更能让马蹄受伤。

    而且这条河谷道还非常崎岖。

    拐弯的时候,要是马跑得急,很容易把人甩出马背。

    李明道骑马站在河谷道岸上。

    向下看着。

    自己都忍不住嘿嘿笑了。

    这也太占霍去病便宜了。

    好像自己有些卑鄙。

    不管了,谁让他是霍去病,千古名将呢。

    不用些手段,好像很难赢他。

    第六天,李明道派狗三去给霍去病送去战帖。

    告知对方,赛马地点是长安城西郊的河谷道。

    对方可以提前去熟悉场地。

    这倒是让霍去病对李明道,有些刮目相看了。

    第七天早晨。

    李明道脱下长袍。

    穿上笔挺的呢子军装。

    再踏上高沿真皮马靴。

    整个人透出一股干练英武!

    卓文君一双秋水明眸都要看痴迷了。

    小春红完全呆滞了。

    原来少爷这般的英武霸气。

    兰香忽闪着的大眼睛,冒着无数小星星。

    姑爷以后也是自己的男人!

    厨娘和四位小丫头,也眼神闪烁。

    大黑马虽然还是有些瘦。

    但比七天前,精气神旺盛了好多!

    隐约有了几丝彪悍的威风。

    “娘子,你们在家好消息吧。”

    李明道说着。

    一手抓着笼头。一手扶着马鞍。

    左脚熟练地踩进马镫。

    抬右腿翻身上马。

    然后右边马靴也踩进了马镫。

    马靴的后高跟儿,牢牢卡住马镫。

    让李明道更加稳妥。

    流畅和稳稳的上马,让护院和马夫们,大声叫好。

    “道儿,你要小心点。其实直接认输就行了,对方是羽林郎,输了不丢人。”

    李夫人也亲自来了,看着威武的儿子,大声说道。

    从声音知道,她很紧张担心。

    “哈哈,没事,也就是骑马跑一圈,这几天,儿子跑很多圈了。”

    李明道骑在马上,大笑着说道。

    很轻松的样子。

    “夫君,不要大意。奴家知道你一定不会输。”

    卓文君也顾不得好多人看着,忍不住喊了起来。

    喊完,羞答答低下头去了。

    “哈哈,夫君一定会赢的。大黑头出发!”

    李明道大笑着。

    挥动马鞭。

    抽在大黑马屁股上。

    大黑马长啸一声,纵身飞驰出去。

    “少爷,今天真英武!”

    吴管家忍不住大声说道。

    顿时,一群人欢呼起来。

    李半山脸上露出一丝自豪的笑。

    心里畅快极了。

    多年的心结,彻底解开了。

    “吴管家,今天杀猪,让大家吃肉!”

    李半山很豪爽地大声说道。

    兰香悄悄凑到卓文君身边,压低声音说:“小姐,回家的时候,一定要姑爷骑上聪花马,一定比现在更英武。羡慕死那群嘲笑小姐的人。”

    “霍去病,听说今天,你要和一个书生赛马?嘿嘿,千万别输给人家。要不然,我岂不是要大放鞭炮,好好庆贺一番。”

    一位瘦瘦的,但挺着个大肚子的青年,走到霍去病身前,大笑着说道。

    “曹襄,闭上你的臭嘴,信不信,我踹死你?”

    霍去病说着。

    抬起脚,就想踹过去。

    “踹吧,反正御医说了,我活不过今年冬天。”

    枯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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