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了释然。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没有名字,我至小是孤儿,但有个混号,大家都叫我半饱鬼,大人也没有叫我混号。”
“半饱鬼?”
“吃啥都是半饱,吃多少也都是半饱,所以就被称为半饱鬼。”
“那你怎么想起做摸尸人的?”
“因为管饭。对了,大人叫什么名字?”
“林响。”
半饱鬼嘴里念叨了一遍
“哦!大人一定还不知道那两个人的名字,其实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混号;一个叫懒断腿,另一个叫放屁王。”
这些名字可都够贱的,但穷苦人家的孩子都愿意起贱名,因为好养活。
林响席地而坐,好奇的问起叫半饱鬼的少年
“那一锭金子你花哪去了?”
“我吃了。”
林响诧异的盯着他。吃了?吃了金子还能活吗?
“大人。我把武台县以前没吃过的酒楼都吃了个遍。说来也巧,吃完最后一家的烧鸭子,那锭金子花的一文不剩。”
一边说一边掀气褂子,给林响看他比之前大一号的肚子。
肚皮青鼓鼓的,好像随时会破掉。
他肚子这种状况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最近几天吃那么多油腻的东西没有虚不受补,肠胃不消化,反倒是活蹦乱跳,不得不说他真是命大。
既然他们二人这么投缘,按理说林响应该做些什么,对这段萍水相逢做出善意的了结。
林响的确也是如是想的,但当他听到把一锭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的金子都用到吃上面,心里便明白,也许对半饱鬼少年而言,做摸尸人及时行乐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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