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后,又朝于渊掬了一躬,却并未看他的脸。
直到两人走远,那车夫才抬起头,往他们消失的方向看了一眼,折身而回。
坐了两天的马车,夜里又宿在客栈里,于渊的身体已大有好转。
而他们落脚的地方,离南郡府只有半天的路程了。
于渊倒没急着过去,带着傻妮在街上逛。
他们重新换了衣服,穿的跟这里的老百姓一样,最多算是长的好看的老百姓而已。
两人逛了多半日,待到夕阳西下,才出了镇子,踏夜往南郡府而去。
傻妮跟着他走夜路习惯了,也不觉得怕。
只是她脚步慢一些,于渊便牵了她的手。
牵手两人也不是第一次,何况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心只想着保命逃命,反而没了过去那些羞涩。
当然,这只是傻妮一个人的想法。
于爷可不是这么想。
他平时冷漠惯了,不是特殊情况,基本不跟傻妮有身体上的接触。
就连傻妮跟他睡在一起,夜里暖他的手,他也当做不知道。
可他眼睛能闭上,心里却明镜似的。
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曾是无数人的依靠,现在却十分依恋,这一双小手里的温暖和力量。
于渊最初发现自己这个毛病的时候,很不能适应。
但很快他又释怀了,沈鸿说的对,他们本就是夫妻,别说是牵个手了,就是真做了什么事,那又如何?
想是想的很开,可到底还是什么也没做。
而且,他亦很少主动去触碰傻妮。
但其实心里边,又特别想与她亲近。
这种矛盾又别扭的心理,别人一点也看不出来,于爷藏的特别好。
也只有这时,才会露出一些端倪。
以赶路为由,牵着她,或者背着她,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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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妞进城了,离开了熟悉的地方,去往于爷熟悉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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