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那个坛子肉,煨的那叫一个好吃啊,入口即化,回味无穷。少爷说,就是在京城的大饭店里,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每一顿都肯定是少不了了,就是肉汤,最后都泡饭吃了。还有,那个面条也是,那么好吃的面,吃一碗够吗,那肯定是不够的,就是吃两碗,多加一勺肉酱,两个卤蛋,也是勉强饱了而已。
何名礼安慰了焦虑的王二郎,让他回去,放心的让他们吃,记好账就可以了。
以名礼几十年的眼光来看,赵继宏的家世应该不差,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好身手的小厮,再说了,青松往驿站找人送信的时候,还找他借了五两银子呢。要是还不起,就让青松留下来,教博荣他们练武,他才不怕他们赖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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