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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汉末雄风 > 第一百七十章 逢君多苦劝,落子弈棋盘终

第一百七十章 逢君多苦劝,落子弈棋盘终(3/4)

不待苟哥掩饰,伏寿便一把掀开苟哥衣襟,露出其中那犹如木乃伊一般、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丝质绷带。

    佳人登时泪如雨下、心如刀绞。

    苟哥轻叹一声。

    “乖宝儿勿悲,而今黄祖占尽先手,我若一着不慎,便恐为其人尽夺新收之地也!”

    【作者题外话】:高贵乡公曹髦,与汉献帝刘协,其实本质上是同一类人:

    傀儡。

    在“威权日去”的背景下,曹髦本可顺应时势,冀得善终;

    但他不甘傀儡宿命,用殒身讨贼的悲壮之举,在历史长河中谱下了浓重一笔。

    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汉晋春秋》

    曹髦即位于扰攘之际,本系司马师扶植的傀儡君主,用以替代废帝曹芳。

    其存在的唯一意义,便是效法汉之刘协,将国祚禅于权臣。

    按曹髦死后五年魏室即告覆亡,可知魏晋嬗代之事,本应在曹髦一朝便完成。166小说

    换言之,曹髦以性命为筹码,为魏朝的存续又争取了数年时间,虽未能改易天命,但确已尽绵薄之力。

    在曹髦人生的最后时刻,他留下“正使死,何所惧”的遗言便决然出宫,可知其宁愿蚍蜉撼树,亦不愿坐以待毙。

    曹操性格中的苍凉豪迈,在这位曾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时人赞其“才同陈思,武类太祖”,诚非虚言!

    (曹髦)神明爽俊,德音宣朗。罢朝,景王(司马师)私曰:“上何如主也?”钟会对曰:“才同陈思(指曹植),武类太祖(指曹操)。”--《魏氏春秋》

    后世学者对曹髦讨贼之举,多有非议,认为其冲动鲁莽,枉送性命。

    其实在司马氏两代三人篡权乱政的背景下,群臣“不顾逆顺之理,非一日也”。

    可知彼时曹髦的选择唯二:或者讨贼身死,或者“坐受废辱”。

    故此,曹髦以身殉社稷,不仅不是鲁莽之举,反而充满与命运抗争的悲壮色彩。

    王经曰:“……今权在其(司马氏)门,为日久矣,朝廷四方皆为之致死,不顾逆顺之理,非一日也。”--《汉晋春秋》

    以云某愚见,曹髦虽短寿早逝,亦无功绩可考,但他的殒身社稷之迹,可谓曹魏皇室之余晖,无愧于乃父乃祖之威名。

    刘协?

    呵呵呵呵呵呵!

    没错,伏寿不惜以汉室皇权压人,也要让赵旻进宫,固然是担心爱郎安危,但也存了兴师问罪、独占爱郎的心机。

    伏寿控制欲如此强,偏偏心机又如此深,苟哥…

    好吧,人家夫妇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叫夫妻情趣,关咱们鸟事?

    遑论伏寿心机再深、手段再狠,还能深得过、狠得过苟哥这个腹黑男?

    人家两口子果然是夫妻情趣。

    不是吗?

    人生如棋,苟哥和伏寿不也一样是在对弈?

    夫妇二人互相被彼此拿捏住软肋,互相较较劲儿,这难道不叫双向奔赴?不算夫妻情趣?

    这样的夫妻关系,才最有意思吧?

    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

    从记载上看,被冠以“冠族”、“冠盖”等称谓者,基本等同于士族。他们通常兼具奴客部曲与传家经学,属于最一流的高门。

    “大姓”、“豪右”则相对泛指,可能指代士族,也可能指代拥兵聚众的豪帅。

    从记载上看,大姓与豪右的规模,往往颇为可观,虽然并不一定能够跻身士族之列,但也属于震动州郡的大型地方势力。

    这类人物中,有李典、雍闿、曹洪、刘勋等人。

    益州大姓雍闿等杀蜀所署太守正昂,与(士)燮相闻,求欲内附。--《吴书步骘传》

    (李)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是李姓为乘氏大姓。--卢弼《三国志集解》

    按照李贤(武则天之子、因被表弟贺兰敏之绿了而气死的那位)注解,“大人,谓大家豪右”,便可知道“大姓”与“豪右”其实是相同含义的不同写法。

    大人,谓大家豪右。--《九州春秋》引章怀注(章怀太子便是李贤)

    “豪人”、“豪族”亦为泛指,但似乎更多用于形容“次等豪强”。

    许多小型军阀,地方宗帅,以及郡县一级的贪官污吏,均为“豪族”出身。

    这群人物当中,一流门阀的比例相对较低,更多是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的地头蛇。

    比如曾任征羌县令的焦矫,退休之后无所事事,竟然靠着侮辱寒门子弟(步骘、卫旌),来给自己寻找优越感,格局小得令人发笑。

    会稽焦征羌(即焦矫),郡之豪族,人客放纵。(步)骘与(卫)旌求食其地,惧为所侵,乃共脩刺奉瓜,以献征羌。征羌作食,身享大案,殽膳重沓,以小盘饭与骘、旌,惟菜茹而已。--《吴书步骘传》

    啧啧啧…这就是三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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