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投射在桌子上,路明非抬头望向对面的诺诺,她戴着银色圆框眼镜,正安安静静地看一本书。
和她耳坠颜色很配,路明非想。
别急,说了十分钟就十分钟。芬格尔手指在键盘上迅捷如飞,连带出一串串残影。
这手速,没单身个几年练不出来。路明非啧啧惊叹。
一反常态,芬格尔并没有和他斗嘴飚烂话。
师姐,他自觉没趣,又凑到诺诺身边,看什么书呢?
阿尔贝·加缪的《反抗者》。诺诺把封面展示给他看,算是随笔集吧,我蛮喜欢这种思考深刻的书。
路明非接过来翻了几页,看不懂……
你看懂就怪了。诺诺伸了个懒腰,无比自然的把头抵在路明非肩膀上,借我靠一下,累。
嗯。路明非环抱住她,低头去嗅女孩的发香。
喂喂,有人性没人性啊?芬格尔瞥见这一幕,吹声口哨,别在我这个单身十年的老狗面前秀恩爱行吗?
他手指跳舞似的,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搞定,我回寝室睡觉了,不给你们这对狗男女当电灯泡。
师兄,你还没教我怎么用呢!路明非冲着他背影喊,反正这个时候图书馆也没人,随便怎么叫都不会有影响。
去论坛登你自己的账号就行了,我已经给你开了权限。芬格尔没有回头,背对着他们挥挥手。
应该不会整出什么岔子吧。路明非想,小心翼翼地调整姿势,不让自己磕到诺诺,然后打开笔记本。
果然,论坛上已经置顶了一个空白栏目,路明非点击进去,对着标题名沉思了老久。
路明非的卡塞尔情感电台。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名字,看着屏幕点点头,挺好听的,也符合他要做的事情。
那么接下来就是撰写专栏文章了。
从哪里开始呢?
路明非又陷入了沉思,虽然他高中是文学社的,但对于写文章这活儿,完全没有一点天分。
……
……
诺诺醒了,揉了揉眼睛,望向窗外缓缓下沉的夕阳。
现在几点了,我睡了这么久吗?她问,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路明非像个凋塑般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皱着眉头,目光呆滞。
诺诺俯下身去看他的屏幕,发现除了标题,一个字都没写。
我还以为你很能行呢。诺诺憋笑憋得很辛苦,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出来。
路明非缓缓扭过头,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她,我啥时候说我行了……而且这明明是师姐你提出来的主意好吧。
这下要被芬狗吞我2500美刀了,造孽啊!
慌啥啊?诺诺笑得花枝乱颤,俯下身在路明非耳边轻声说,想写什么主题?姐姐来帮你找找思路。
就是爱情方面的主题呗……路至尊颓废地趴在桌子上抱住脑袋,发现世界至尊也不是什么都牛逼。
那也得有个分类吧。诺诺抛着那本书玩,目光随着它上上下下,比如,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不过这个我觉得还是没必要说了,你可以换个角度,比如……没和那个人在一起会怎么样。
什么意思?路明非侧头露出一个眼睛盯着诺诺。
从遗憾方面下手呗。她眯起眼睛,其实爱情是个很宏大的主题,不仅是现在的作者,还能上朔到古希腊的剧作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
书籍,都难以说清它。
你能指望你和那些大作家比?又没必要写得有多好,能让某些人心里的那块柔软被狠狠击中就行了,文笔什么的,都无所谓啦。
懂了。路明非来了精神,立马端坐起来,手指朝着键盘落下。
然后他又停下来了,我现在没那种感受……写不出来……
那行,我来给你感受。诺诺懒懒地说,突然拉住他的椅子一转,面朝自己。
她俯下身,一只手撑着椅背,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低垂着眼帘,居高临下地看着路明非。
师姐……你干嘛?路明非内心阵阵季动。
太近了,诺诺那张柔软的脸距离他只有不到五厘米,他甚至能感受得到她脸上透出的暖气,还有混着香水味的鼻息,又被他吸入肺里面。
想要真的知道为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难的。诺诺想了想,拉起路明非耷拉在椅子上的手,与他掌心对掌心,你理解我的内心吗?
理解。路明非咽了一口唾沫,干巴巴地说。
先从观察手开始。诺诺把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他的指缝中,然后玩弄似的把他的手前后晃了晃。
手指有多长。她松开,指尖一寸寸地向上滑动,像是真的在丈量他手指有多长。
马上就要离开路明非的指尖时,又勐地捏紧。
大概10厘米。诺诺眨了眨眼,睫毛浓重,暗红色童孔很深但不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