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城的标准去衡量其地位。
邺城,至关重要。
前两个月杨千钟曾经跟他秘密提议过,一旦打下邺城,就要将镇北大将军府搬迁至邺城,把邺城作为大本营经营,以坐北朝南之势俯瞰下。
目前此事尚是绝密,只有杨千钟寥寥几人心里有数,相关准备工作都在紧锣密鼓筹划中,就等着邺城收入囊郑
对于这样一座足以震慑北方的军事经济重镇,张崇义一开始就没指望三五个月能攻克,最理想的结果是半年拿下,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一年半载。
他春秋鼎盛,一年半载完全拖得起,涿郡的粮草供应两年内不会短缺,不能给张微太大的压力。
他伸手指了指不听使唤的迎春,发出毫无杀伤力的威胁:“你这死丫头,给我等着,有你哭的时候。”
迎春吐了吐舌头,顽皮道:“奴婢等着呢。”
张崇义无非是过过嘴瘾,顺手拿起一封公文准备批阅,看完就一把摔在桌上,嘴里碎碎念道:“什么玩意,山里出现怪兽也值得上报大将军府?这些县官真是地里的韭菜,一茬不如一茬,一点治事能力都没樱”
骂骂咧咧一顿后,忽地醒悟过来,又捡起那封公文细细揣摩,自言自语道:“生生撕裂了三头熊罴?这是什么怪兽?老虎恐怕也没这个本事吧?”
迎春的好奇心被勾起,探头探头的想看公文,问道:“公子,你在嘀咕什么?什么东西撕裂了三头熊罴?”
张崇义指着那封公文道:“听北山近年出现了一头怪兽,力大无穷,比老虎还生猛,撕裂了三头熊罴。
县城兵力有限,请求大将军府派兵去捕杀。啧啧啧,这可是闻所未闻呀。
以我的武功,赤手空拳都不能生撕熊罴。这倒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或许只有那种生神力的悍将才有这等恐怖本领。”
迎春双眼发光,显得饶有兴趣,讶异道:“谁呀?比公子还厉害?”
张崇义脸上挂着笑容,煞有介事地吓唬迎春道:“此人名叫金不换,是当年朝廷大将军金淳中的儿子,双臂有龙象之神力。
当年我游历江湖,碰到此人,被他打的没有还手之力。
听他以前有个坏习惯,喜欢生撕女子,尤其是在办那事的时候,稍微激动过头,就抱着女子大腿,嗤的一下撕成两半,血腥残暴。”
趁着迎春听得有些走神,张崇义偷偷使个促狭,猛地出手如电,拽住迎春大腿,作出要将她撕裂的架势。
吓得迎春失声惨叫,俏脸变得毫无血色,紧紧搂着张崇义的脖子,骇然道:“公子,你别吓唬奴婢,哪有这么残暴的人?”
身后正在扇风的丫鬟又是想笑,又是害怕,摇扇子的手都慢了几拍。
张崇义得势不饶人,紧紧拽着她的大腿,轻轻用力恐吓道:“你要是不听话,哪我一生气,也把你撕开,想不想尝尝那滋味?
啧啧啧,肠子流一地,心肝脾肺肾流一地,好惨呀。”
迎春吓得娇躯乱颤,脸色雪白,死死缠着张崇义的脖子,求饶道:“公子,你别吓我,奴婢一直很听话。你要吃冰酪,我现在就去给你装一碗来,你可不能把我撕了,那种死法太惨了。”
张崇义哈哈一笑,把她推开,摆了摆手,道:“行啦,刚才想喝,你不给我装,现在没胃口了。
好久没出去走动,既然北山有怪兽,明我就带兵进山,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