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自己的男人各方面的优秀,不疑有他,看着夜小天眼里全是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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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晚,老书虫直接不现身了,留下一道题,让他作诗四首,以春夏秋冬为题。
夜小天拍案叫绝,哈哈大笑不止,写诗,他是高手啊,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岁,不会做诗也会吟。
至于合辙押韵什么的,夜小天知道的就是,只要最后一个字的韵脚是一样的就行了,其余的,都是浮云。
夜小天沉吟片刻,开始提笔书写,果然好文采:《春种》
春水向东流,蛤蟆也发愁。
细雨贵如油,万物勤抖擞。
夜小天写罢,自娱自乐,此乃春种的名篇,一定是颇为韵味,乡村气息浓厚的田园诗啊。
夜小天喜滋滋的把自己的大作再一次吹干,只为博得美人一笑,不打算珍藏,没必要,才气满溢,想写多少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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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采完成了自己第一次会试,所有的题目中正平和,没有太奇怪的偏题,他都能下笔成文,那么代表要想脱颖而出有些难了。
不管如何,这次算得上是一次难得的经历,李文采算得上是超水平发挥了。考试完毕,虽然没有放榜,但是李文采心情却松快起来。
他没有那些人要高中的负担,他只是想来看看夜小天,想来这一次考试结束,自己怎么都会见到他,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开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