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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华丽的办公室里,罗甸斜倚在办公椅上,手中一把华丽的匕首上下翻飞,表情带着几分兴奋与嗜血。
作为一个暴力催收公司的小老板,表面上他是个替大公司收债的手套,实则是他自己喜欢这种暴力殴打他人的快感。
可惜这两年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完善,他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随意折磨负债人。
真是太可惜了。
其实他更想做的是杀人,上初中的时候他就杀过人,那时候未成年保护法的力度比较强大,他家里又有钱有势,在少管所待了一年,他就被放出来恢复了自由。
恢复自由后,他持续不断骚扰那个被他打死的同学的全家,逼着他们痛不欲生。
至今他仍然怀念那种血浆崩裂,亲手了结一条人命的感觉,简直爽到爆了!
想到这里,罗甸嘴角微微勾起,这些年他手里也沾过不少人命,只不过他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杀了人也不知道遮掩。
现在他完全可以做到毁尸灭迹,让警方当做失踪案处理,再加上上面的保护伞,他可以潇洒快活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