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迫在眉睫的厄喉的危险。
汪雨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知道?”
这是承认了。
门口传来喧哗声,脚步急切逼近。
汪雨忽然感觉到心脏跳的飞快,几乎令她窒息。
下一刻,包厢门被人踹开,那“砰”的一声有如石破天惊,划破包厢的沉凝。
汪雨下意识扭头看去,就见到贝爷那条最忠诚的走狗大步走了进来。
汪雨大惊失色,“苟疤子,你干什么?”
疤子姓苟,但他不喜欢这个姓,平时从不让人连名带姓的喊他。
但此刻他顾不上跟汪雨计较这点,看向静坐在沙发上的金发少年。
少年甚至没有看他一眼,品着香槟,一派闲适慵懒,高贵公子哥儿的姿态拿捏的淋漓尽致。
就是了。
疤子看过照片,就是眼前的少年。
他整肃神情,恭敬上前:“梅菲少爷,您来澳城,应当提前通知小的一声,好提前给您安排。”
汪雨看到这条疯狗忽然变的如此恭顺,内心很是震惊。
阿莫斯虽然身份高贵,可金锐犯不着去巴结他,这中间有什么蹊跷?
刚才的疑问阿莫斯还没回答她,汪雨内心深感不安。
阿莫斯久有投资天才的美誉,她一直以为是外界过于夸大,抑或是梅菲家族在“造势,”一个半大的娃娃能懂什么,不过是仗着家族的背景和资源胡作非为,加之瞎猫碰到死耗子的一点运气罢了。
但此刻苟疤一反往常的态度,让汪雨察觉到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