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通敌叛国,与大明之敌狼狈为奸, 经核实,此罪行铁证如山,现有通敌之书信一封,系昔日朝廷命官曾国藩亲笔所书,上述条框均已证实。
现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当宣读官把罪名召宣传完毕,下方围观的百姓纷纷交头接耳,对断头台上绑着的一众细作指指点点,其中被热议的人 依然是曾国藩。
百姓们想不明白,曾国藩已经是朝廷命官,而且还是那么大一个官了,还有什「7么不满足,为什么还要通敌叛国。 果然最贪婪的是人心,最深不可测的,也是人心!
“时辰已到,行刑!
—声高呼如同惊雷般响起,刽子手举起大刀,应声而洛。
他们没有已经有更先进的语气,譬如说完全可以枪毙这些死刑犯,严嵩却不与采用。
因为他觉得,枪毙死的太快,对犯人来说,死是一种解脱。而对围观者来说,场面不够震撼,就起不到杀鸡儆猴的作 用。
试想一下,是一颗子弹穿胸而过比较刺激,还是手起刀落,头颅满地比较刺激。
第二种手段明显更残忍,但有时候正是需要这种残忍,才能够镇压一切反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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