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条胡须贴在上唇,顿时一个具有欧洲中世纪风范的绅士出现了,看着像侠盗黑郁金香。
这个造型,别说,跟许剑锋就算平时有点熟悉的,猛地一见也认不出来。
只有那种特别熟悉的,才能把许剑锋给认出来。
简直属于是换头术了。
而另一边丁若兰看到许剑锋给她回信息了。
虽然非常的简短,根本就没有过多的信息,仅仅是单纯的约她去金鼎广场见面,就已经让丁若兰心脏不争气的剧烈的跳动了起来,仿佛怀里揣了只兔子。
不由就有了点上学的时候,初尝恋爱滋味的感觉。
许剑锋的信息很短,但是这种略显霸道的帅酷拽作风,还真是丁若兰喜欢的那个调调。
放下手机,赶紧跑去梳妆台。
本来丁若兰长得很漂亮,想要收拾一下自己,也是信手拈来。
每天随随便便化个妆就已经很好看了,但此时面对镜子丁若兰一时有些心慌意乱,不知道怎样才能够面对心动的男神展露自己最为完美的一面。
画两下又觉得不妥,擦掉重新画,一不留神时间就过去了半个多小时。
丁若兰可不敢让那个男人等。
只能是草草地画了一个淡妆。
然后快步地冲进衣帽间。
一个足有将近二十平方的房间,放的全部都是衣服帽子包和鞋以及手表。但是饰品。
平时都要仔细的在穿衣镜前搭配一下,让色彩和整个人的妆容起到一个完美的平衡。
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怎么简单怎么来。
不过天生丽质难志气,即使是简单的化妆,随随便便穿衣服,依然是美丽动人,要不然也不可能引得任言忠万般垂青爱怜了。
那辆宝马已经彻底毁容了,被丁若兰送到了4S店休整。
为了安抚丁若兰,任言忠给她额外打了一笔钱,让她重新买一辆喜欢的车。
这还是丁若兰第一次从任言忠那里弄到这么多的现金呢。
她现在开心得都快飞起来了,脑子里想的是要不就拿着这笔钱和那个男人一起私奔吧,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似乎也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