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数量,难以准确估计。
“你竟这样帮助大庆人建庇护的地方,还……”
白豌看着眼前的邋遢乞丐,竟然觉得身形高大起来,隐见出尘超脱。
“奚梦居士当年不是也以一人之身躯,画惊变之卷,救数百人吗?”
王之又抠了抠痒到不行的乱发。
“不一样,你是玄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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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乞丐睨了他一眼,抓屁股:“谁告诉你玄璃人非得和大庆人不死不休了。”
白豌吃惊愣在当场,微微张嘴:“你……”
王之盯着白豌,眼神颓然:“不是所有的玄璃人都想侵吞大庆的。当初是金熙宗他们皇室眼红大赢,想要开疆拓土。可是,我们并没有开战的条件。”
玄璃土地贫瘠,人丁稀少,庄稼钱银不多。
百姓总交不上税,皇家也总赈不了灾。
于是,就打起了大赢的主意。
每家每户强征入伍,强抢钱银和粮食充军饷。
也不管百姓愿不愿意,逼人将老婆和女儿送去军营当官妓,送儿子当小兵。逼商会白出钱银,农民白交粮食。
搁谁愿意?
最后,国内只剩一堆老人,缺胳膊少腿的。
王之这时候将一直遮掩很好的左腿露出来,可以清晰见到上面有道长而狰狞的疤痕。
“我当年为了不应征,打伤了自己的腿!入侵之战,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只能尽力弥补一二。”
凌书墨忍不住脱口而出:“难得,先生高义!”
王之却是自嘲笑笑:“义?倒不如说是赎罪。”
“我曾从玄璃败兵和细作那里得知,奚梦居士当年画军心之刃,示无数京城之殇。振聋发聩,仰慕已久。你们被玄璃举国通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长相了。”
最后总结——
之前结拜是顺势而为的,帮混入宫是故意的。
连他们自己,都巴不得玄璃皇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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