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总算开窍了,殖民在东方行不通,大明朝可以接受商人,却决不接受官方身份的靠岸,没有谈判的余地。
葡萄牙人转变方式,贿赂广东官员,跟‘房东’高价租了一个贫瘠的地方。
嗯,上道,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
此后,濠境就成为了葡萄牙的东方贸易中心。
对大明朝而言,倭寇被驱逐后,海禁严重阻碍了浙江、福建和广东的经济,尤其是福建省基本是山地,只能靠海为生。
沿海有庞大的利益集团,对京城产生影响,隆庆皇帝意识到不能完全推行海禁。
隆庆二年,皇帝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宣布月港开关,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其他地方依然严厉地执行海禁。
但这东西,开一个口子,就是决堤的开始。
明明知道海贸无法禁绝,明明知道月港无法满足海贸,但大明皇帝被困在老朱禁海的祖训里、被困在‘官不与民争利’的治国理念中。
更要命的是,大明皇帝困在豪商大族的统治阶级内。
也许朱明皇帝强行开海,可以‘与民争利’,但豪商大族作为统治阶级,本身就是政策制定者,皇帝怎么可能争得过,海贸泛滥是必然的。
1571年,隆庆五年,西班牙开始殖民吕宋。
作为大明藩国,大明统治阶级没有主权意识,允许了藩国政权更迭。
1602年,万历三十年,荷兰人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式参与葡萄牙、西班牙东方贸易权的竞争。
1621年,天启元年,荷兰人在建设完成非洲航道基地后,开始建设东南亚海上贸易基地,攻占澎湖、建城夷州。
总之,大明朝生锈的五十年里,欧罗巴人基本完善了东方贸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