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蓝莓之夜》时的艾玛·斯通,《瞎子的春天》里的高媛媛——但《黄龙》这部电影的拍摄强度,实在远超以往。
每天八小时的拍摄中,可以说他有六个半小时都在马背上。他坐的那匹名叫达科塔的黑马,虽然看上去的确威武霸气,又高又大,但是性子实在太倔,哪怕用他算得上是精通级马术,但有时候仅仅是一个上马的镜头,都得反复拍上五六遍。
每当昆汀喊“收工”时,他几乎都是拖着一身汗和尘土回到营地,连洗澡都顾不上,倒头就睡。
——还哪有精力去调教谁?
更何况,昆汀的片场有严格规定,演员不准携带手机。
这种封闭状态让人与外界隔绝,却也让他更容易彻底沉入角色之中。
在这样的强度下,他根本没有闲心再教别人演戏。
陈诺在新奥尔良这里的最后一场戏,其实是剧本里的第一幕。
也就是奎文赞妮饰演的小女孩樱,第一次和肖恩见面,在树林里被肖恩从3k党的手里救下来的这一场戏。
说起来,这是一幕动作很多,表演情绪需要的爆发力也很高的一出戏,但最后陈诺完成起来,倒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难,仅仅两天时间也就拍完了。
这个时候陈诺也就不得不说,昆汀的导演风格实在太对他胃口了。
这人遇事是真演啊!演得还真不错。
遇到他拍了两三次都找不到感觉的戏,这位就直接亲身上阵,示范他想要的台词或者动作大概是什么样。
如此一来,对于模仿能力一向不错的他来说,简直是好像开了作弊器一样。
每天的工作除了对体力是个考验之外,其他还真是可以说水到渠成。
就这样,开机第十天,“樱被肖恩从3K党手里救下”的戏被拍完之后,剧组便正式进入第二阶段拍摄,肖恩与樱的旅程篇。
接下来,剧组要转场到纳奇兹。
那是一片靠近密西西比河的湿地平原,位于密西西比州与路易斯安那州的交界处,那里既有苍茫的沼泽、平原,又有密林、河道、破败的农场与木桥,是一个理想的外景地。
肖恩与樱一边找人,一边见到不爽的人就爆头的昆汀式旅程也在那正式展开。
他们在路上救下了一群黑奴,其中有人认得“斯派克兄弟”,从而给他们说了一个地址。
而后,两个人又在一个河边的吊桥边,替一个被白人恶棍欺凌的黑人妇女出头,猛揍了一帮白人。还顺手去宰了两个有赏金的白人通缉犯,去小镇治安官那里赚了一些路费。
从那以后,一个关于“黄龙”的传说开始在南方流传开来。
在白人嘴里,“黄龙”这个名字带着明显的歧视意味,是一个邪恶称号。
但在黑人和被压迫者的心中,却是完全不同的意义。他们把他看作来自东方的圣徒,一个为自由与平等而来的救星。
最终,肖恩和樱顺着线索,追踪到一个由斯派克兄弟掌控的奴隶贸易集市,而洪天姣的消息,就隐藏在那里。
这段与斯派克兄弟的厮杀,将成为整部旅程的收尾,也是整部电影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情绪**。
按照剧本安排,这一整段情节构成了电影的前三分之一。若按计划全部拍完,至少需要二十多天。
也正因为如此,为了让他有时间调整状态、积蓄体力,到时候一气呵成的拍完,来到纳奇兹的第一天,昆汀特意给他放了一天假。
剧组那天的拍摄,则转到另一条支线,拍摄洪天姣在被押送的路途中,被斯派克兄弟虐待的戏份。
这一天,陈诺也哪里都没去,就在剧组租的酒店里睡大觉。
这地方紧挨着一条老公路,是个汽车旅馆,每个房间都很简陋,双人床很旧,灯光也不好,每个房间还没有空调,只有一台吊扇,一点都不像美国,反而有点像墨西哥。
但是对于已经连续拍了十天戏的陈诺来说,这样的地方却有种奇异的安心感。
一觉睡到了中午,起来之后,古丽娜扎过来给他送上了披萨,吃完他看了看手机,回了一些信息,又把自己丢进了大床之中,继续呼呼大睡。
睡到天昏地暗,直到一阵敲门声把他吵醒。
他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走到门口,门一开,外面已是夜色沉沉。
走廊上的黄色廊灯下有着一些蚊蝇正在乱飞。
一个身影在他开门的一瞬间,就深深的弯下了腰去,在灯光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从他的角度看去,只见一头漆黑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轻薄的裙摆随夜风起伏,身上的布料则紧贴着窈窕有致的身躯,看得出来,这个女人的身材很好,腰很细,但腰的下方则有两道略微夸张的浑圆弧度往外扩张,又很快收拢,从上往下看过去,仿佛像是一个饱满多汁的桃子。
随后一个颤抖着的女声用日语说道:“陈君,很抱歉打扰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拜托您,请教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