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内容呢,就是统计出全国的人口,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这个丁是成年男子,也就是年满十六岁。
比方说一户人家,三个除了三个成年男丁,还有一个未满十六的男孩,按照以往的法律,几年后男孩年满十六岁,那这户人家就有四个男丁,缴纳丁税就需要缴纳四份。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项措施实行一口,就固定了这一户人家,往后只需要缴纳三份丁税就可以,即便再添男丁,也不需要多缴纳丁银。
除此之外,若是原本登记在册的男丁去世,还允许一户之内,如果减少一丁,又新添一丁,以新添抵补减少,倘若减少的有二三丁,新添的不够抵补,则以亲族中丁多人户抵补。
如果还不够,以同甲同图中粮多人户顶补,抵补之后的余丁才归入滋生人丁册内造报。
实行永不加赋之前,丁税不固定,家中男丁越多,需要缴纳的丁银就越多,穷苦人家没钱交税就不敢生孩子。
不论什么时候,人口都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一个国家没有人口何谈未来,何谈强大。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都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且也确实有一定的成效,清朝人口大爆发,就是因为这两项措施。
不过,世上没有完美的政策,这两项举措有利,也同样有弊端。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施行后,出现了新增人丁不征税,旧额人丁不减税的矛盾,而且,新增人丁很多,用谁来补充旧丁缺额,也很难做到苦乐平均。
这也是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原因,可‘摊丁入亩’也同样有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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