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现在身上脏的一批,急需清理,但丝毫不影响他花时间对这个宏伟的城市进行赞叹。
有些东西,尽管看过一次,再次看到仍然会被震撼到,方小俗现在就属于这样的情况。他真的觉得这个城市太大,太繁华了,他真的想花点时间到处逛逛,看看这个城市的风景。这是一种和现代社会完全不一样的风格,让人十分沉迷。
只不过他现在可不敢这样做,他现在只能低调,低调,再低调。
自己脑海中的那只史莱姆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他可还没忘。万一到处逛的时候被那个白衣男发现了,还不得给自己直接打死啊!
这个城市很大,但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神奇,不想碰到某个人,却偏偏就能经常看见。想碰到某个人吧,倒是就这样隐于人海之中,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
虽然方小俗没有想见的人,但是不想见的人还是有的,就是那个白衣男。
方小俗自身实力不断增长以后,对那个白衣男的实力也越发的心惊。白衣男那随手一掷就能把之前的自己打倒,直接用蛮力把人击倒很容易,但是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把人击倒,那可就需要相当强的控制力了!
白衣男这种程度,现在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是打不过的,只有先隐藏身份,等实力超过那个白衣男的时候,再给他雷霆一击,彻底了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