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李月揉了一把春生的脑袋,脑海中,却在组织措辞。
是的。
她疼爱这个孩子,却没有把这个孩子彻底养废的打算。
不然的话,辛苦一场,到头来,遭罪的,还是自己。
她害怕,她害怕自己费尽力气供养出来的孩子,是个会吸食自己血肉的蚂蟥。
“该省省,该花花,咱们现在身体弱,还赶路,吃点羊肉,养好了身体,就可以在舟车劳顿,身体虚弱的时候,少生病了。”
李月看着春生的眼睛发亮,笑眯眯的,“所以,咱们一会儿去吃羊肉汤泡馍。”
说罢,她一顿,歪了歪脑袋,“多加羊肉的那种!”
“好耶!”
听着耳边传来的童言稚语,萧振东、陈少杰也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孩子,才是希望。
李月都应了,那么,自然不可能让李月的允诺,成个笑话。
只可惜,县城里的国营饭店今天的菜色,并没有羊肉汤。
就在春生失望不已的时候,旁边的食客听到了,轻咳两声,压着嗓门道:“你们想吃羊肉?”
“对,你,有门路?”
电光火石间,往往就是那一个对视。
唉嗐!
对上眼了!
“走!”
“走!”
跟着那人七拐八拐,进胡同,出胡同,足足走了半个小时,给小小的春生走的怀疑人生了,目的地,终于到了。
“嘿嘿,就这!”
看着那人的兴奋,萧振东一愣,回过神,“这是你家啊?”
“昂!”
如此理直气壮的一句,给萧振东都干无语了。
小伙子兴许是知道自己即将进账一笔,笑的见牙不见眼,大白牙,白的都晃人眼,“哎呀,那老话咋说来的。
酒香不怕巷子深,俺们家这位置,虽然难找了点,但是安全呀!
好吃的很!绝对对得起你走的这半拉小时!
量大,管饱!”
一行人面面相觑,最后决定认命。
来都来了,还能饿着肚子走了咋滴。
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这味道确实香的霸道。
“走着,尝尝吧。”
这里的羊,应该不是正道来的,可能是悄悄养在乡下的荒山里,而后养大了,宰杀,卖羊汤的。
因为,只要钱,不要票。
“四碗。”
春生小小声道:“三碗就够了。”
他依偎在李月的身旁,声音虽小,但很坚定,“我和姑姑吃一碗。”
能吃肉,已经很好很好啦!
哪能这么不会过日子。
“我人小,吃得少。”
李月哭笑不得,“吃就是了,一碗羊肉汤,姑姑还是养得起你的。”
安抚了一下大侄儿,李月大方又豪迈的,“那两小碗,不要太多辣子,四碗,都放双份羊肉。”
要吃,那就一次性吃个爽快的。
抠抠搜搜,像个啥样子嘛!
说罢,她一拍脑瓜子,“再整四个菜,一个凉菜,剩下仨,有啥上啥吧。”
小哥更高兴了。
那笑的哟,眼缝都看不见了。
“好嘞!辣子回头,我们给你装一个小碟子,您要多少,就挖多少,汤随便喝,喝完了,喊我们再给加。”
“妥了。”
小哥下去忙活,李月笑着,“其实,我真的挺感谢你们的,这顿饭,算是谢礼?
不过,来日方长,反正咱们往后都在一个大队,等我安顿好了,我……”
“好了,那些话,还说啥?”
陈少杰也跟着笑,“你谢不谢的,反正我们兄弟俩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不过,这顿饭,我吃了。”
“吃就是了。”
“话说回来,”萧振东打听了一下,“你打算在我们大队安家?”
“对。”
李月的情绪,还是有些波动的。
那里,毕竟是生她、养她的地方,骤然离开,要说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那是扯淡的。
“就我们娘俩,如果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心里也不踏实。你们俩就挺好的,跟着你们走到哪里都有个照应。”
至少,李月愿意相信,能养出来萧振东、陈少杰这样品行的大队,就算是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当然了,如果李月知道萧振东是下乡插队的,陈少杰是为爱,从别的大队窜过来的……
额。
可能,心里就是另一个想法了。
“我们大队长,人不错,”想到了曹得虎,萧振东心里,还稍微有点怀念。
许久不回家,这到家后,估摸着,也该过年了。
“到了那,不说别的,照顾,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