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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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武年间。
“鸣冤先打二十大板?这是哪朝哪代的混账规定!简直视黎民如草芥,不当人子!”
朱元璋看完天幕评论区,当即拍案怒骂。
他眉头紧拧,暗自思忖:前朝从无此律,本朝更不可能定这种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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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糟践百姓的法子,想来必是那清朝的破烂规矩!
怪不得后人埋汰他们,果然是一群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爹,”朱棣神色颇为为难,上前一步低声道,“有句话,儿子不知当讲不当讲……有没有一种可能,后人这话,影射的是咱大明?”
朱元璋满脸错愕,眼神一厉:“咱大明?咱啥时候立过这种混账律法?朕亲自审定的《大明律》,岂会有此等不公之条!”
朱棣躬身回话:“爹,《大明律》中有一条:‘凡军民诉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讼者,笞五十。’”
“另有一条:‘申诉不实者,杖一百,所诬不实之事重于杖一百者,以诬告重罪论处。’”
朱元璋听得愈发困惑,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案。
“这两条朕知晓!可一条是罚那越级告状的,另一条是惩那诬告他人的,哪里规定了百姓喊冤就要先打板子?”
“莫不是底下那些官吏胆大包天,私自曲解律法,欺负百姓不懂律法,擅自加刑?”
朱棣斟酌着开口:“爹,官吏枉法或许有之,但恐怕不全是这个缘由。”
“现在的话本、戏文也好,后世的电视剧、电影也罢,都讲究个冲突热闹才有人看。”
“若是写冤案,写‘凡击鼓鸣冤,不分青红皂白,先打二十杀威棒’,这样是不是显得官员更酷吏,冤情更沉重,戏更好看?”
“百姓看了才会共情,才会觉得揪心。”
“再者,后世女真遗老遗少众多,这般污名,他们自然会安在咱大明头上。”
“……”
朱元璋被这番逻辑干沉默了,随即一股无名火直冲天灵盖。
特么的!
收拾不了几百年后的遗老遗少,还收拾不了你们在辽东啃树皮的祖宗吗?
把车轮给咱放平!
咱倒要看看,是你们的脖子硬,还是大明的刀硬!
与皇宫里的暴怒不同,民间百姓看了天幕,却是另一番感慨。
“嘶……合着后世的朝廷,这‘民为贵’还真不是嘴上说说啊?”一个茶客咋舌道。
“是啊,你瞅瞅那些离谱的诉求,官府不仅不抓人问罪,还得耐着性子解释为啥不能办,要让人心服口服。”
“就那个假币的,按咱大明的规矩,你敢用假钱,不掉脑袋也得脱层皮!他居然还敢去打官司要回来?”
“可不是嘛!这要放在现在,出了假钞案,必定追根溯源,查得他三族不安,杀个人头滚滚都不足为奇,哪能容他这般胡搅蛮缠!”
还有人指着“要求给儿子找工作”“找对象”的诉求笑出了声。
“这后世百姓也太敢说了!”
“找活计、寻良配都是自家的事,居然也敢劳烦官府?”
“换做咱大明,怕不是要被当街训斥,说一句好逸恶劳!”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看着天幕上的内容,对后世的治世之法,竟生出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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