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后,我已经不再喜欢别人的可怜。
可在那个“大家庭”里,每个人对我投来的,却都是“可怜”的目光。
再加上我也成人之后,两位哥哥早已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与我同住一屋,彻夜狂欢。
还是因为“成人”,我的两个姐姐,更有了许多要避开我的私密话题。
于是白天的我,要承受着别人的“怜着”。晚上时,又要“独守空房”。
这种痛苦,让我很快有了尽快离开那里的想法。
特别是通过“麻将”,我兜里的五百块钱,增值成“八百”之后。
我必须要快点离开,才能在妈妈发现之前,守住这些“果实”。
那时的我,已经没了手机。
因为交不起电话费,我索性把手机卖了。
50块钱。
妈了个逼的,奸商!
在那个大家都有伴,我又超级想离开的春节里,心里想的人,却只有小狼。
因为那年的我,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个“富人”家的孩子。
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就拥有能够“配得上”小狼的家庭。
每当我兜里有钱,又或者是做了什么牛b事时,便总想与她一人分享。
不知道这究竟是“自卑”,还是“爱情”?
又或者说,爱情就是自卑的?
大年初二的晚上,我终于鼓足勇气,拨通了那个从未忘却的电话号码。
我想的是,如果接电话的是小狼的父母,我便说自己打错了!
如果是小狼的话,我便对她说我很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