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忙接过来,说道:“过会儿我来刷。”
孟初筱也没拒绝,他吃了她的面,刷个碗也是应该的。
于是就把碗递给了他,结果却发现他不是刷碗,而是直接拿着她的碗筷,把水盆里的面捞进碗里,然后又加上肉酱。
看着他这一系列自然得如同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孟初筱满是震惊,又是羞怒。
“你……你怎么能用我的碗呀?”
“你碗里剩那么多酱,还有面条,扔了多浪费呀。”
确实挺浪费的,而且孟初筱也知道这个年代的人都很节俭。
可再节俭也不能没个距离感呀!
他们只是男女同志,而且还不算熟悉呢。
他怎么能这样没边界感?
还是说他的节约意识已经超过其他方面了?
书里好像也没说他有多节约呀。
孟初筱试探着问道:“陆同志吃过不少人的剩饭吗?”
陆秉谦一边搅拌着面条,一边看着她说道:“要是我说,我只吃过你一个人的剩饭,你信吗?”
孟初筱愣了一下,在这一瞬间,她觉得陆秉谦好像真如乐乐和闺蜜说的那样喜欢她,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可理智又告诉她不可能。
现实和情感交织着,孟初筱觉得陆秉谦都快把她弄疯了。
见他剩的面和刚才新煮的面条混在一起,她就只有一个冲动:把碗夺回来,让他赶快离开,别再来打扰自己的生活了。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行动,就见陆秉谦已经低下头,大口扒着面吃了起来。
嘴里吃完了之后说道:“看着就好吃,果然很好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