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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取其长处,去其短处(2/3)

然紊乱。

    况且,让郡守、县令掌控兵权,政事与军务兼揽,此乃大忌。

    纵使无恶意,于百姓亦难有益。

    切莫轻视县令,他们乃一方父母官,普通百姓一生难得一遇的“贵人”

    。

    后世有人轻蔑县长或镇长,却不知在本地,他们是真正的主宰。

    虽非生杀予夺,但整治一个小民易如反掌。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皆是例证。

    再问一声:堂下何人?为何控告于我?

    仅行政权已如此,若有兵权,局面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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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约束基层官吏权力,百姓方可安居乐业。

    首要之举,便是将郡兵与县兵之权收归己有。

    “传兵部侍郎李儒觐见。”

    刘煜吩咐道。

    “诺。”

    片刻后,兵部侍郎李儒入殿,向刘煜行礼:“臣李儒,叩见王上。”

    “免礼。”

    刘煜点头示意,待李儒起身,问道:“军功爵制施行后,将士反应如何?”

    说起此事,因征东大军之功,刘煜麾下部队率先实行军功爵制,受惠者不仅限于征东大军。

    遵照刘煜的旨意,自西河郡起家的兵力皆纳入统计范围。

    生者依军功爵制处理,一切按规行事。

    兵部的任务相当繁重,毕竟时间跨度长,期间大小战役无数,阵亡将士众多。

    虽战功已记录在案,但有些阵亡者的后代因无迹可寻而无法承袭爵位。

    兵部需委托乡人,借助地方官府之力寻找家属,确保流程公正透明。

    为防徇私舞弊,兵部必须反复核查。

    每位承爵者至少须经三轮审核,并交由监察院协助。

    甚至绣衣卫也被牵涉其中,专门核查以防冒领。

    由于兵部、监察院及绣衣卫联合行动,地方官僚即便存心作梗,也难以得逞。

    自刘煜承诺支持监察院以来,该院已逮捕多名县官,部分监察使因此晋升为男爵。

    御史台对此颇为不满,紧紧盯住监察院,期望对方出错以提升自身地位。

    尽管刘煜重赏,仍有人试图受贿,最终被御史台揭发,数人亦获封男爵。

    至于绣衣卫,虽受赐特殊权力,但在监察院与御史台正常运作下,郭嘉控制着局势,避免因争功而滥捕。

    他知道,这种平衡不会持久,但若打破,绣衣卫将面临众矢之的。

    ……

    “孤欲整编郡兵与县兵,文优有何良策?”

    李儒汇报完毕后,刘煜问道。

    针对郡兵和县兵,刘煜参考的是明朝开国皇帝的卫所制度。

    往后许多制度则难以适用当前环境。

    刘煜道:“文优可回去思虑此事,待有了主意再来向孤禀报。”

    他知道李儒不可能立刻想出对策。

    此事非一时半刻能解决。

    “臣领命。”

    李儒躬身退下。

    回到兵部后,李儒立即召集众人商议。

    “诸位对郡兵、县兵的体制有何见解?”

    李儒环顾四周,目光落在兵部郎中徐庶身上。

    徐庶能力出众,李儒早有耳闻。

    “元直,有何高见?”

    李儒问道。

    徐庶拱手答道:“如今郡兵、县兵制度混乱,地方官吏将其当作私人武装,诸多违法之事由此滋生。”

    更糟糕的是,郡兵、县兵并不归兵部节制,许多事务兵部无从插手。

    六部之中,无人愿意权责被削弱,古今皆然。

    若将郡兵、县兵纳入兵部,地方官员的许多职权将受到限制。

    一旦出现盗匪或叛乱,朝廷固然可以派军 ,但乱世之中,盗匪横行已是常态,地方还需依赖郡兵、县兵维持治安。

    贸然废除郡兵、县兵,只会导致地方秩序崩坏,盗匪势力坐大,后果不堪设想。

    许多事情不可凭一时冲动草率决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应对。

    因此,刘煜并未立即推行全面改革。

    汉承秦制,汉代兵役制度历经数次调整。

    不论身份贵贱,男子二十岁须在官府登记,依据三年耕一年储原则,自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兵役,至五十六岁结束。

    据《汉书》记载,男子二十岁时列入户籍,此后每年需承担一个月的劳役,称为“更卒”

    。

    二十三岁后转为兵役,通常两年一轮,其中一年于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

    ,另一年则赴边疆戍守或保卫京师,称为“戍卒”

    或“卫士”

    。

    如今,在刘煜治理之下,“更卒”

    已因劳役制度取消而消失,但“正卒”

    依旧存在,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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