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中找到凶手的蛛丝马迹。
走访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邻居反映,郑晓琴独自居住,性格内向,平日里深居简出,父母留下的遗产足够生活,与人无冤无仇,从未有过争执矛盾;餐馆同事则表示,郑晓琴工作勤快、待人和气、脾气直爽,工作期间安分守己,从未与异性有过暧昧纠缠,也没有情感纠纷。
外围走访毫无收获,侦破此案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技术物证鉴定上。
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攻坚,技术部门先后出具四份权威鉴定报告,为专案组锁定凶手提供了核心线索:
其一,水泥鉴定:油桶内水泥产自芜湖某水泥厂,干结时间约70天,水泥中掺有固定比例的黄沙与灰土,说明凶手熟悉水泥施工、搅拌流程,大概率是建筑行业工人或懂水泥作业的技术人员;
其二,油桶鉴定:油桶表面字迹被人为涂抹掩盖,经技术还原,显示为青岛某公司产品,投入水中时间约60至70天,凶手刻意掩盖油桶来源,反侦察意识极强;
其三,法医复检:确认死者系先被扼颈窒息、再遭刀刺,死后被手锯分尸,凶手身强力壮、性格凶残、心思缜密;
其四,综合研判:结合抛尸地点、作案手法、物证特征,专案组梳理出凶手必须具备的十大条件:男性、身强力壮;懂水泥使用;能自由使用汽车;熟悉巢湖市郊地理;1991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有充足作案时间;就职于化工或建筑行业;性格狡猾、反侦察能力强;拥有宽敞私密的作案空间;与郑晓琴存在关联;可能有违法犯罪前科。
专案组依照十大条件,对巢湖市内有前科、符合特征的人员逐一排查,却始终没有找到匹配对象,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所有侦查员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就在案情走投无路之际,一个意外的违章事件,成了撬开命案真相的突破口。
1992年2月19日,周三上午,巢湖市郊公路上,一辆客货两用车违章行驶,被巡逻警车当场截停。车主名叫谢正军,39岁,是某单位技术人员,身材强壮,高度近视。面对民警的违章处罚,谢正军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坚称自己并未违章。
民警无奈之下,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这一查,竟有了惊人发现:在车厢后部载货区的角落,有一处巴掌大小的陈旧血痕,血迹早已干涸发黑,看似遗留已久。
事关命案侦破,民警当即依法将谢正军连人带车一并带回公安局。化验员第一时间对血迹做血型鉴定,结果令人振奋——血迹血型与死者郑晓琴完全一致!
为了印证车辆与命案的关联,专案组做了一场模拟侦查实验:将与案发现场同款的油桶放入谢正军的车厢,桶内注入少量油性液体,再填入泥土模拟尸身重量,驾车沿着案发工地的小路颠簸行驶。一段时间后,油桶内的油性液体渗出,在车厢内形成的污渍痕迹,与车上的陈旧血痕形状、位置完全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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