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1960年代产物,灯罩绣有L.M.字样。
右手手背刻有长约5.5cm的乌龟图案,死后刻画,凶器为克莱默家中的水果刀。
关键证据与现场记录
1.尸检报告:头部切断面粗糙,部分颈椎骨碎裂,凶器为克莱默家中的斧子,切割时受害者已死亡。
右手乌龟刻痕深度均匀,边缘无挣扎痕迹,凶手可能具备医学或美术背景。
胃内容物含大量酒精,血液酒精浓度0.22%,符合长期酗酒特征。
2. 时间线重建:7月9日18:30,邻居证实丹尼尔在家门口与一名穿连帽衫的男子短暂交谈。
7月9日21:44,克莱默曾给他的前妻打过一个电话,威胁要打死她。
7月10日7:16,邮差发现受害者家中正门虚掩,敲门无人应答,进入后闻闻道血腥味后并没进入,而是选择直接报警。
警察在死者家门口的草坪和石板连接处发现半个脚印,初步判断是凶手留下的。
由此判断凶手身高大概为172-177cm,体重为70-9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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