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她的尸体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屋里爬满了豆虫般大小的蛆虫,在各个角落无序地穿梭。当这些恶心的蛆虫爬到大街上,尸臭弥漫了整条街道,邻居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二姨已经悄然离世。
家里,侯宽离开还不到一顿饭的工夫,马高腿便不慌不忙地走进了二姨的院子。他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那是胜利者的笑容,从他自信的目光中,能看出他内心的自豪与满足。
何元香深知马高腿的心意,她并未感到惊讶,反倒回赠给他一个温柔的媚眼。那笑容恰似春风轻拂过的梨花,清新娇艳,满是迷人的魅力,令人心醉神迷。马高腿朝她眨了眨眼,示意她跟上。两人默契十足,自然地一同走进屋内,没有多余的话语,也毫不拖泥带水,直接切入正题,开始交谈。
马高腿在这次深入交流中感到十分满意与欣慰。他伸出粗壮有力的臂膀,将何元香紧紧搂在怀中,仿佛想用这个拥抱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他凑近何元香的耳边,用低沉而坚定的声音向她保证: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竭尽全力去满足。说这话时,他的眼神中闪烁着真挚的光芒,那是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承诺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何元香并非那种容易吃亏的柔弱女子,她精明能干、行事果断。在这次谈判中,她不仅坚持让侯宽担任便衣队的职务,还提出了另一个关键条件。
她直视着马高腿的眼睛,语气坚定地说:“还有一件事,你得把你老婆手腕上那枚金镏子要回来还给我。”
她稍作停顿,着重强调:“那可是我的陪嫁之物,理应物归原主。”
她的态度清晰而坚决,彰显出她在这件事上绝不妥协的决心。
马高腿占了一次便宜,幻想着两人能长久相伴,很仗义地答应明天就送过来。回到家后,马高腿连哄带骗,给徐金凤买了一条假金镏子,把何元香的金镏子换了过来,说是要送给乡长老婆。第二天,趁侯宽还没回家,马高腿送来了金镏子,还有一些牛肉、烧鸡。两人吃肉喝酒、嬉笑打闹,随后又上床成就了好事。
侯宽很快当上了便衣队长,挎上盒子炮,骑上刘德厚留下的那匹老马,从村西头走到村东头,又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慢悠悠地晃着。他昂着头,似乎在看天上的飞鸟,追逐蓝天下的云彩。
有人主动搭话:“侯保长,真神气,这回你侯家祖坟可冒青烟了。”
侯宽微微一笑,应了一声“嗯呐”,颇有几分风度,颇有当官的架势。昨天马高腿宣布他担任便衣队长,把盒子炮和老马交给他时,侯宽激动得热泪盈眶,发誓效忠马高腿。
回到家,他和何元香一夜未眠,一直在琢磨今后如何为人处世,从红白喜事到与人打招呼的细节。侯宽提议,以后不是至亲不用打招呼,谁不讨好他,就收拾他个兔崽子。
何元香劝他刚当上官还是低调些,不过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见人就矮半截。以后点头时要注意力度和角度。这个官来之不易,是用金钱和男人的尊严换来的,可不能白白浪费,要把它转化为金钱,换回男人女人的面子和尊严。
两人最后商定,凡是村里的有钱人,点头时重一些,至少要让对方能看到,感觉不到被怠慢。这些人不能得罪,以后手头紧时,可以找他们借钱。但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像小鸡啄米似的频繁点头,那样会有损保长的威严。遇见没钱的穷光蛋,嘴里“嗯”一声,头动一下就行。
他还为自己立下一条规矩:除了马高腿、他的老爹老娘和老婆徐金凤,还有自己的父母和叔叔,碰到村里其他人,一律不下马。
侯宽深切体会到了掌握权力和当官带来的巨大魅力与愉悦。往昔,韩耀先每次碰到他都会恶语相向,还总是一口一个“侯宽的姨父”地叫他。如今,韩耀先却会亲切地唤他“大侄子”,这让他觉得比被人叫爹还舒坦。
侯宽的堂叔侯文清,过去向来瞧不起侯宽,总嫌弃他们头顶有两个旋,认定他们是坏胚子,不争气、没出息,难成大气候。可现在,侯文清会主动上前递烟搭话,也亲昵地称他为“大侄子”。
侯宽端坐在马背上,目光不由自主地被身旁侯文清那稀疏的头顶吸引。他惊愕地发现,在那斑驳头顶的正中央,竟有一块醒目的黑色肉瘤胎记,形状怪异,好似一团干结的鸡屎,让人看了直犯恶心。
这个侯文清过去没少欺负他、看不起他,有好吃的都留给自己儿子孙子,对侯宽十分嫌弃。侯宽内心深处蓦地涌起一股强烈的恶意,如暗夜幽灵般悄然弥漫。他暗自发誓:“等着吧,你们这些该死的家伙。老子要是有了机会,定让你们尝尝招惹我的下场。我会一根一根拔掉你们头上这几根象征着你们身份的黄毛,让你们痛苦万分,无处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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