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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大的那座蒙古包,撩开厚重的毡帘,一股混合着肉香、奶香和暖意的气息扑面而来,瞬间驱散了身上的凉气。
包中央的炉子里,牛粪火烧得正旺,上面坐着一把巨大的铜壶,壶嘴嗤嗤冒着白汽。炉子周围的地毡上,已经摆开了一张矮脚方桌,上面铺着干净的塑料布。
龙梅和宝力高正在忙碌。看到他们进来,龙梅笑着招呼:“快,洗手,坐下,就等你们了。”
桌上已经摆得满满当当。与城里蒙餐馆那种精致摆盘、分餐而食不同,眼前的食物充满了牧区家庭待客的、毫不掩饰的丰盛与实在。
最显眼的是中间那个比脸盆还大的铜盆,里面堆着小山似的、热气腾腾的手把肉。
肉是带着骨的大块羊肉,只是清水煮熟,除了盐,什么调料都没放,呈现出最本真的、略带粉嫩的色泽,肥瘦相间,热气裹着浓郁的肉香,一个劲往鼻子里钻。旁边放着几把吃肉用的小刀,刀柄镶着银饰。
手把肉旁边,是一盘色泽更深、看起来更加紧实的肉块,这就是包贵路上念叨的“石头焖肉”。
羊皮缝成的口袋里,鼓鼓囊囊的,龙梅用刀在口袋上划开一道口子,热气“呼”地冒出来,带着一股子焦香和肉香混合的、比清炖更加醇厚的味道。用勺子从里面舀出几块肉,放到盘子里。那肉已经被石头焖得酥烂,表面微微焦黄,筷子一碰,肉就顺着纹理散开,露出里面粉白相间的纹理。石头还带着余温,滋滋作响。
围着两大盆肉,是各式奶制品,蒙语“查干伊德”,翻译过来就是白食。
一碗碗洁白的酸奶酪,质地浓稠,表面结着一层厚厚的油脂“奶皮子”,用勺子轻轻一碰,颤巍巍的。
一盘盘拇指肚大小、金黄色的奶疙瘩,是酸奶浓缩晒干后的精华,酸甜中带着浓郁的奶香,硬度适中,是磨牙的好零嘴,也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
还有切成条的奶豆腐,微微发黄,口感韧中带糯,直接吃或者泡在奶茶里都行。
红白之间,点缀着别的色彩:一大盘深紫色的血肠,新鲜的羊血灌入洗净的羊肠衣,煮熟后切片,再蘸上草原上采摘的野生韭菜花做成的酱,那一点点腥膻变成了独特的绵密口感。
还有一盆清炒的草原野生蘑菇,菌盖肥厚,只用了一点盐和野葱调味,一口下去,鲜得掉眉毛,还有一碟翠绿的凉拌沙葱,配上羊肉,爽口解腻。
主食是炸得金黄酥脆的果条,和堆成小山的、带着焦香的奶豆腐馅蒙古包子。
酒是装在银色大碗里的马奶酒,微微泛着乳白色,酒香清冽中带着独特的酸醇。
没有繁复的刀工,没有刻意的摆盘,就是这满满一桌子的、扎实的、热气腾腾的食物,在炉火映照下,散发着最原始、也最诱人的光芒。
大小姐已经坐在桌边,面前摆着一碗奶茶,正小口小口地喝着。见他们进来,往边上挪了挪,给李乐让出位置。
李乐挨着她坐下,顺手接过龙梅递来的热毛巾,擦了擦手。
龙梅给每人面前摆上木碗,提起铜壶,将滚烫的、咸香的奶茶倾注而入。宝力高则用一把银柄小刀,从那座“肉山”上削下最肥美的部分,分到各人面前的盘子里。
阿斯楞拿起银酒壶,先给李乐和包贵满上,自己换了个茶缸倒满,酒液在碗里微微晃动,那股发酵的酸香更明显了。
“来,”阿斯楞端起茶缸,看着几人,“到了这儿,就是到了家。咱们也不用那些规矩,就是吃肉,喝酒!能喝就喝,能喝多少就喝多少,第一杯,我干了。”
他说得简单,手里的动作更快,瞧着三两一茶缸,一仰脖,就不见了踪影,比任何华丽的祝酒词都真诚。
李乐和大小姐端起碗。李乐抿了一口,马奶酒入口,先是微微的酸,然后是一股子奶香,最后才是极淡的酒味,滑过喉咙,留下一片温润,比他前两年在呼市和包贵他们喝的要更有劲儿。
“吃,尝尝这石头闷肉。”阿斯楞用刀尖挑起一块焖肉,放到李乐盘里。
李乐用刀切下一块,先递给大小姐,自己切了块塞嘴里。
羊肉已经酥烂脱骨,但纹理间依然保留着韧劲,羊皮部分带着焦香,肉质本身的鲜美被完全锁住,混合着石头炙烤后特有的矿物香气和羊油浸润的丰腴,在口中化开,那滋味,让人眯起眼睛。
“怎么样,和煮的不一样吧?”已经出了两块的包贵,撅着油光光的嘴,冲李乐笑道。
“嗯!”李乐重重点头,对阿斯楞竖起大拇指,“香,比烤的嫩,比炖的有嚼劲,这以前还真没吃过这种,尤其这做法,更没见过。”
大小姐斯文,接过李乐递来的那块,小口咬着,眼睛亮亮的,连连点头。
包贵解释道,“这是以前的老法子,那时候行军打仗或者出远门,也没过铁锅,想吃口热乎的,就把带着的羊宰了,剥皮,肉切块,用烧得滚烫的河卵石包在羊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