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死地抱紧那本无比珍藏的古籍,猛地朝拉德维格深深地鞠了一躬,声音因狂喜而变得尖锐:“感谢约翰大人!感谢您的慷慨!我……我一直以来,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亲眼一读这本艺术方面的顶级之作——《时光絮语》!”
“您放心,我一定会将它视若生命,好好珍藏,绝不让它受到一丝一毫的磨损!至于价格……大人,我愿意出……两千金币!”
两千……金币?
拉德维格感觉自己的龙心都被这个数字狠狠地撞了一下。
多少?一本破书……不,一本自己连看都懒得看的复制品,居然能卖两千金币?!
哇!斯特迪文那个老法师的图书馆,哪里是图书馆,那分明是一座用金砖砌成的无尽宝库啊!
不行,这绝对不行!以后必须想办法多从他那里“借”几本书出来!见一次面,就要几本!
一个念头瞬间在他脑海中升起,并且迅速变得清晰而坚定。
自己这哪里是在卖书赚钱?自己这是在为这个世界做贡献!如果不是本大爷,这些失传百年的古籍,又怎能重现世间?
如果不是本大爷,像凌这样痴迷的学者,岂不是要抱憾终身?自己是在成全他们的梦想,是在推动文明的进步!
对,就是这样。自己只是顺手把这些宝物带给最需要它们的人,让他们感激涕零,而赚钱……赚钱只是这个伟大过程中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副产品罢了。
想到这里,拉德维格原本因“倒卖”而产生的一丝羞愧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理直气壮的自豪。
他看着眼前激动得快要昏厥过去的白狐人,金色的竖瞳中,闪烁着一种名为“商机”的璀璨光芒。
此时的拉德维格内心狂喜不已,今天短短一早,他先从撒特城城主本戈手里拿到了一千金币的情报买断费用,虽然斯特迪文后面的交谈让自己有些失神!但是在凌开口两千金币买下自己刚刚薅来的古籍后,那种情绪就烟消云散了!
一早上就赚了三千金币!这个数字仿佛拥有实质的重量,再次化作一柄无形的巨锤,狠狠地砸在了拉德维格的龙心之上,激起一阵剧烈的悸动。
为了保持自己在这些战友面前,自己那高深莫测,高高在上的样子,他内心咳嗽了一下,镇定住自己那热血澎湃的心神,让他庞大的身躯纹丝不动。
结果那覆盖着青铜鳞片的粗壮尾巴,却在无人察觉的角落里,不受控制地轻轻摆动起来,尖端有节奏地敲击着坚硬的石质地板,发出“啪、啪”的轻响,泄露了他内心翻涌的狂喜。
而凌,对于拉德维格内心的波澜壮阔一无所知。
他只知道,自己毕生的梦想在这一刻得到了实现。
这本《时光絮语》,对他而言是无价之宝,是艺术领域的圣杯。
两千金币虽然是一笔足以让寻常人家奋斗一生的巨款,但对于长期侍奉城主、积蓄颇丰的他来说,完全在承受范围之内,甚至不会对他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这确实是一场双赢的交易。一个急需金钱来缓解财务窘境,一个渴望知识来填补精神空缺,何乐而不为?
当然,若是远在恢宏图书馆的斯特迪文知晓,自己出于一番好意为这位魔龙王摘抄的古籍,下一刻就被他当成商品转手倒卖,即便是那位始终波澜不惊的至圣法师,恐怕那张万年不变的平静面容,也会泛起一丝微妙的变化。
拉德维格可顾不上这些。那位世界守护者日理万机,哪有心思来管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再说了,东西送给了我,那就是我的,怎么处理,自然是本大爷说了算!他心安理得地想。
随着交易的完成,会议室里的气氛也彻底松弛下来。
小紫有些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了望自己的老大,小爪子里还抓着半包肉干,却被萨瑞儿不由分说地一把抱起,半拖半拽地拉向门外。
“走啦走啦,小紫,陪我去逛逛!瑞拉小镇虽然不大,但肯定有卖漂亮小饰品的地方!”金发光术士小姐的语气里充满了不容置疑的雀跃。
城主本戈与心满意足的管家凌也向拉德维格告辞离去,曼斯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身影便如鬼魅般融入了阴影之中。
高大的狼人沃尔加也冲拉德维格摆了摆狼爪,转身朝外走去。
偌大的会议室里,只剩下兀自沉浸在发财喜悦中的拉德维格。
他那条粗壮的尾巴还在地上“啪嗒、啪嗒”地轻响着,直到队友们的身影都消失在门口,他才猛然惊醒。
一个重要的念头击中了他。
“嗨,沃尔加!”
拉德维格庞大的身躯瞬间行动起来,几步就追了出去,在走廊上拦住了正要下楼的狼人,“你那里还有没有魔牛腿了?我今天中午想吃!给我做几份!”
他这才想起,凯撒那个金色的混蛋在自己临走前,特意嘱咐过想吃这个东西。他当时随口就答应了,心里还纳闷,为什么那个高高在上的黄金巨龙,口味竟然和自己如此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