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你去问他,是不是要跟着咱们,是,那就手脚麻利摁住了收拾。饿不死他。”
“还得是老大仁义!”
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十五岁的雁归,身型看着如十二三岁孩童般瘦弱,身无二两肉,可谓是皮包骨。又怎能打得过健硕的一群大人?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他被这群人裹着草席搬上街头。一只破瓷碗放在旁边。监视他的乞丐跪在他旁边,守着如烂泥一般断手断脚的他,朝着路过的人苦苦哀求。
人来人往,似乎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偶有清脆铜钱入碗的声音,他知道今天至少饿不死,便也没有其他指望。
“飞凉,这个人好可怜。买下他吧!”
一双绣鞋停在草席边。可雁归却只想着此人能多给些银子,这样也许晚饭能多给他一个馒头。
“什么来历都不知道,你就大发善心买回去,又不是猫儿狗儿,你可要一直管他的。”
“好,我管他一辈子。那你可愿意掏钱了?”
“你都未曾说过要管我一辈子,就愿意管他一辈子?”
“要你掏个钱而已,磨磨唧唧!”
那女娘走到雁归面前,轻轻拨开他的乱发,对他说道:
“疼不疼?想不想跟姐姐走?”
“哎哟贵人心善,但我家这弟弟自从糟了难,脾气古怪的很,买回去,只怕也做不了什么事出不了什么力。养活他就欠下一大笔债,手脚也治不好。贵人若是真想买,可不要到时候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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