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书库

字:
关灯 护眼
九书库 > 道爷斗法累了,西幻炸个鱼怎么了 > 第48章 搜刮战利品

第48章 搜刮战利品(1/2)

    “今天是个好日子呀个好日子~”

    打完boss,就该搜刮战利品了。

    这秘境之中有关战利品的规则,是依照获取的数量来加码的,所获越多,对修士的削弱越大,如何判定获得呢?总不能碰一碰就算吧?那岂不是修士脚踩大地就算获得了这片秘境?所以这秘境的规则定是以计算持有为依据的。

    唉,那陈昭只要不持有,不就不会被规则限制了?

    我不获得战利品,我只是将战利品从秘境运输到宝石世界的搬运工.jpg

    在陈昭的辛勤搬运下,紫阳道人还未来得及收集的资源也都纷纷被找了出来。冯山林志等人的储物袋,陈昭自然不会放过,这怎么能叫偷呢?陈昭帮他们报了仇,这些都是他们高高兴兴的给的报酬呀!不信你去问问他们,他们有反驳陈昭的话吗?

    当然拿人钱财,自然也要办事。腾出一个空闲的储物袋,将众人的尸首装起来,陈昭准备带出秘境之外安葬。毕竟这秘境与外界隔离,说不准不归地府管,要是没办法投胎那也太可怜了。

    紫阳道人的残余部分,陈昭也收集了起来。倒不是为了炼制尸傀,紫阳道人强是强在他那一身紫阳灵气,肉体不过是没到金丹的筑基巅峰水平,就算炼制非常成功,炼制出个筑基期尸傀也没什么大用。

    尸傀又不能吸纳灵气释放术法,只能凭借本能,用肉体战斗,一个筑基期的气修去打近战?实在是招笑。所以一般金丹期以下的非体修修士,都没有作为尸傀素材的价值。

    陈昭是怜悯那被紫阳道人夺舍的修士啊,既然人死不能复生,那就入土为安吧。

    至于那李裳裳、太监修士、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修士,比较惨,已经进了炼丹炉,而那些炼丹炉在陈昭和紫阳道人大战之中也损毁了不少,现在想拿丹液出来当做骨灰都找不到了。陈昭便寻了块板子,刻了上了纪念的墓志铭,将其放在炼丹工坊的中心。

    紫阳道人倒还挺会分类,在陈昭搜罗出来的丹药中,不同版本的丹药分成了两袋,一袋是拿修士炼的,一袋则是用秘境之中培育的药材炼的。

    灵根虽然也是别人的,但陈昭连死人的灵根都用过了,从魔修身上挖一个给自己装上,没什么心理负担,至于那最初被张寺残害的天骄?你看我都帮你把魔修灭了,收点报酬很合理吧?反正人也多半噶了用不上,这天品灵根放在原地只会迅速败坏,陈大善人不舍得浪费,废物利用一下,也很合理吧?

    但这人丹就不一样了,一想到这丹药是拿一个个活生生的修士炼出来的,陈昭就十分的反胃,何止是有心理障碍过不去?虽然是紫阳道人干的坏事,但要陈昭吃这人丹,那还是太变态了,感觉和吃人一样,陈昭心理上不能接受。

    修为增长的快不快无所谓,要是影响了修炼的道心,道心不稳了,那就不好了。

    反正紫阳道人的储物袋一时半刻也无法破解,带到外面去一并埋了吧。

    因此,虽然看似紫阳道人擅长炼丹,从他这得来了许多丹药,但这些丹药却都是不能吃的,实际可用的,少的不行。

    还是看看法宝上的收获吧。

    紫阳道人这千年来杀了许多修士,自然也是收获了许多法宝兵器,不过由于这进入秘境的修士,最高只有筑基期,所持有的也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最好的也不过冯山手中那上品法器级别的存在。曾经抵达过金丹期,手里摸过真法宝的紫阳道人自是看不上这些法器,全都丢出到外界,作为勾引修士们进入的战利品了。

    对于这种行为,陈昭表示强烈谴责。你用不上,可以留给我啊?我是炼气小修士,我用的上!就算用不上我也可以去卖灵石啊!

    现在只能用贪多嚼不烂来安慰自己了。

    你问紫阳道人手里有法宝为何不用?大概是修为压到筑基期后无法再使用了吧。

    卡等级了属于是。可能也是觉得自己实力足够强大,不屑于使用低阶的法宝法器来增强自己战力吧。

    反正对于陈昭来说,不需要应对紫阳道人的法宝,是一件大好事。

    冯山和林志的两把上品法器,被陈昭笑着收入囊中,这俩是真不错,一近一远,而且都是攻击型的法器,比起陈昭手中这主打功能性的中品法器缚灵鞭来说,要好上太多了。而且既然冯山林志两个炼气修士都能使用,那陈昭便也可使用,没有等级门槛,当即便能增强战力。

    另一把正宗的【法宝】,可就真的要战未来了。

    李裳裳的那把极品法宝,河西剑,现在肯定是不要想用了。

    是的,陈昭拿到这把剑时,才终于看清了这剑刻在剑柄上的名字,是河西剑,不是贺喜剑。

    这剑,那筑基期的李裳裳都用的如此勉强,多半还是那李无双设置过的,想来应当是金丹期才可正常运用的法宝。上面说不准还有李无双设置的追踪,在金丹期之前,这件极品法宝还是先留在宝石世界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收拾完东西,陈昭准备跑路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