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真诚的话语,打动了许多人。一个孩子尚且如此,成年人又有什么理由置身事外?
公示开始了。
第一天,意见箱里塞满了各种纸条。有人用歪扭的字迹写,大多数是口述给在各处巡回的记录员。意见五花八门:
“第十二条,故意伤害的赔偿,能不能明确‘劳动损失’怎么算?打猎的人和种田的人,一天劳动的价值不一样。”
“第二十一条,财产继承,如果没有子女,财产归部落。那如果是两个部落通婚的人呢?归哪个部落?”
“第三十条,执法者不能来自纠纷双方所在的部落,这个好!但要是所有执法者都来自其他部落,不了解我们部落的情况怎么办?”
“能不能加上关于水的条款?我们沼泽部落的人知道,水源纠纷最麻烦。”
最后这条意见,引起了汪子贤的注意。水,确实是未来发展的关键。北方大军压境,但战争结束后(如果还能活着),农业、手工业、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水。
他在草案上添加了一条临时条款:
第三十九条(临时):水源为联盟共有资源,个人和部落可合理使用,但不得独占或污染。具体用水规则,由专项水利章程规定。
第二天,讨论更加深入。各区域自发组织了小型讨论会,人们围坐在一起,逐条研读法典草案。不识字的人请识字的人念,不明白的地方互相解释。
新生营里,石牙主持了一场辩论会。北方俘虏们分成两组,一组扮演“支持方”,一组扮演“反对方”,就法典的利弊进行辩论。
反对方说:“法典太复杂!我们草原的规矩很简单:强者为王。谁厉害听谁的,多干脆!”
支持方反驳:“那如果最厉害的人欺负你呢?你找谁说理?法典至少给了弱者讲理的地方。”
“法典的惩罚太轻!偷东西只赔钱,那有钱人岂不是可以随便偷?”
“那你觉得该砍手?好,如果你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是不是也该砍手?”
激烈的辩论中,人们渐渐理解了法典设计的微妙平衡。它不是简单的“以暴制暴”,而是在惩罚与修复、威慑与宽容之间寻找平衡点。
第三天,意见开始集中。胖墩汇总了所有反馈,提炼出十七条实质性修改建议。起草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逐条审议。
大部分建议被采纳或部分采纳。比如关于“劳动损失”的计算,增加了“参考该人平日劳动所得的平均值”的说明;关于继承,增加了“跨部落婚姻者,可自行选择一方部落或联盟作为继承主体”。
但也有建议被驳回。比如有人提议“偷窃一律砍手”,委员会认为这过于残酷,且不利于劳动力保护,维持原条款。
傍晚时分,修订完成。《启明法典(试行版)》最终定为四十二条,比草案增加了四条。
第四天清晨,颁布仪式。
这一次,广场上的人更多了。连外围的游商和过路人都闻讯赶来,想看看这个“跨部落法典”到底是什么样子。
汪子贤再次登台。他手中捧着用最好的羊皮制成的法典正本,上面用永不褪色的矿物颜料书写着四十二条条款,每一页都有各部落代表的画押。
“现在,我以炎黄联盟城主的身份,颁布《启明法典》!”
他将法典高高举起。阳光照在羊皮卷上,上面的文字仿佛在发光。
“从今日起,此法典为联盟最高行为准则!所有此前发布的命令、各部落习惯法,凡与此法典冲突者,以法典为准!”
“成立法典执行会,首席执法官由石牙担任!各部落推举的执法者名单,今日一并公布!”
“启明学堂开设法典课程,所有执法者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联盟之民,人人可学习法典,人人可监督执法!”
石牙走上前,单膝跪地,双手接过法典:“我,石牙,以生命起誓,必公正执行此法,不偏不倚,不畏强权,不欺弱小!”
接着,第一批二十名执法者上台。他们来自不同部落,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每个人都手抚法典,庄严宣誓。
仪式结束后,法典正本被供奉在新建的“法典堂”——那是学堂旁的一座石屋,平时作为执法会办公场所,正厅悬挂法典,供人瞻仰学习。
而副本,则被抄录了五十份,分发到联盟的每一个角落:城墙上、工坊里、新生营各区、田间地头。还特别制作了十份大型图示版,用图画解释主要条款,挂在人流密集处。
接下来的几天,炎黄城掀起了一股“学法”热潮。人们聚在法典图示版前,指着图画讨论:
“看,这张图说偷东西要赔双倍,还要干苦力。比砍手好啊,至少人还能干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