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高顺毫不迟疑的说道:“大王.
末将最近得闻.
曹操也在效仿大王的屯田养兵制度.
只是曹操的屯田制度与咱们的屯田制度又有所不同,他除了分为民屯以及兵屯之外,尚建立兵户制度,师法于管子,士之子怛为士”
把治下的百姓分为了士家民,屯田民以及普通的百姓三类,以此来长期保证兵源的充足.
而且,曹操尚规定了士亡法:卒逃归,斩之.
一日家人弗捕执,及不言于吏,尽与同罪.
且,曹操亡叛坐罪于妻子之法,不仅用于兵卒,也适用于将领凡将领领兵在外者,必须向朝廷交出家属作为‘质任’.
这令曹操的军队在作战之时,无有畏死者.
大王可以借鉴.”
对高顺得提议,刘恒也一时不知道是否正确.
虽然,分出兵户,可以保证兵源,可是从此就把一个家庭的发展硬性规定下去,令其永世无法改变,刘恒对此并不认可.
而且,为了保证士兵和将官不产生叛逃,竟把其家属收为人质,这也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成长起来的刘恒无法接受的.
虽然曹操的这一手段很有效.
可是,却也难免让手下产生不信任感.
故此,刘恒对高顺得提议,不置可否.
此时,郭嘉察言观色,上前说道:“大王,高将军之说,颇有见地.
古来为政之道,均是互相借鉴.
那曹操不也是仿效咱们善待军烈属地政策而颁:令:其举义兵以来,将士绝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
既如此.
大王借鉴其兵户制度,也没有什么不妥.”
有郭嘉挑头,荀彧也上前说道:“兵户之法,先秦有之.
先秦以此法而灭六国,可见此法之优略.
大王可纳之.”
蔡邕对此不满道:“兵户之策,兵在一方,户在一方.
此乃离人骨肉之策,圣人所不为也.
且.
将士为我搏命,我拘将士家属已为质,岂不寒了将士之心而且这也不合汉律.”
此事涉及到汉律,刘晔立马站了出来说道:“自古圣帝明王,罪及妻子.
《书》云:,左不共左,右不共右,予则孥戮女.
叛逃之罪,汉律: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豪.
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默面.”
刘晔这一丝不芶.
冷冰冰的声音一说.
当时就把全场的气温给降了下来.
就连刘恒也是一阵恶寒.
刘恒暗自嘀咕:就算有着律法,你也没必要这么坦白直接吧.
不过,毕竟现在讨论的是敏感话题.
整个会场安静了也就半分多钟,又是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
各自的向刘恒陈述意见.
这倒好,当事人高顺和刘恒都成了听众了.
不过,刘恒也不是白听,收获真是不小.
把自己的空白知识补充了不少.
尤其是知道了,汉朝早期的兵制竟然是征兵制,而且还和后世地义务兵制度差不多.
只是由于百姓的生活困难,流离失所,户籍无法管理,这才让征兵制彻底的失效了.
最后,刘恒听的差不离了.
刘恒一摆手.
屋里的各个大臣,立马安静下来.
刘恒总结发言道:“如今我幽州虽然旷地仍然很多,可我幽州的百姓数量,却绝对要比曹操等诸侯多得多.
而且,我幽州的百姓,各,各有产业,均有户籍可查.
故此,咱们也没必要分其兵户.
拘人妻,质.
我军可以照古法行征兵之制.
凡家有二子以上者,皆在征兵之列.
但是,征兵之时,一定要择优录取.
凡体质不好,品德不好者,不可入选.
而所有入选之兵,的薪金给付,以此安百姓之心.
同时,教育部和宣传部也要加以配合,把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地思想贯彻下去,务必要使百姓知道,没有士兵的保护,就无法对抗外界的诸侯,也无法保护他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要在百姓当中树立当兵光荣的正面形象.”
刘恒的发言,就是最后的定论,在场的各个大臣都同声应诺.
事后,又有一些其它的将领提出各地的部队因为连续作战,已经很长地时间没有放假回家团圆了,请求刘恒趁着如今没有什么大地战役,只是各方对持的时候,让各地的官兵,分批回家探亲,以求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