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旁听席前排数位身着深色西装、胸佩新罗大学校徽的学者骤然爆发出压抑不住的嗤笑声!
李钟灿教授,国民司法正义促进会专家顾问,毫不掩饰地摇头,对身旁的金秀贤教授低语:
“哈佛精英?连《民法典》特留份不可剥夺的常识都敢践踏!”
声音不大却如冰锥刺破死寂。
朴尚贤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他猛地抓起手边厚重的《新罗民法典》,手指颤抖着疯狂翻动——这个动作彻底暴露了他对本国法律的无知!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他喃喃念出条款,瞳孔骤然收缩!
玄贞恩浑身冰凉!
她终于明白文在寅眼中那丝“怜悯”从何而来——
朴尚贤这个国际讼棍,竟连新罗继承法的根基都未曾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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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耗费天价请来的“王牌”,此刻在满庭本土法学家讥诮的目光中,沦为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审判长重重敲响法槌压下骚动,声音带着冰冷的无奈:
“朴律师,特留份是《民法典》强制性规定。即便遗嘱真实,剥夺特留份的条款亦属无效。”
文在寅的目光扫过审判席,条理分明地阐述:
“《新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
‘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配偶及直系尊亲属,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法律规定的特留份权利。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
郑荷范先生作为郑梦宪先生的直系卑亲属代位其母,依法享有其母亲应得的法定特留份份额!这是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权利!
被告方提交的遗嘱中,所谓剥夺郑荷范先生继承权的‘特别条款’,无论其签名真伪如何,其内容本身,即因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关于特留份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文在寅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法律的威严,
“因此,该遗嘱,根本不能作为剥夺郑荷范先生法定继承权的依据!”
这番法律论述如同当头棒喝!
朴尚贤和玄贞恩两人脸色苍白,而文在寅不给对方喘息之机,继续追击,
“其次,关于该遗嘱的形成时机及郑梦宪会长彼时的精神状态……我方持有重大合理怀疑!”
他展开一份汉城大学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根据2001年11月郑梦宪先生的全面体检结果,其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关键指标均未发现危及生命的重大器质性疾病!”
文在寅目光扫过审判席,抛出尖锐质疑:
“郑梦宪先生于2001年9月14日刚满53周岁——”
他刻意加重语气,
“一个53岁、无重大健康隐患的企业家,为何会在生日次日突然立下遗嘱?”
随即他指向经济数据投影:
“2001年11月,HY集团虽面临经营压力,但远未达到足以引发掌舵人‘预立遗嘱’的生死存亡之境!”
“反观2002年3月——”
文在寅声音陡然转冷,
“郑梦宪会长在债务风暴、舆论绞杀、工厂断电、资产冻结的连环绝境下——”
“于汉城总部天台跳楼身亡!这是无可争议的非正常死亡!”
他最终掷地有声地总结:
“在此背景下,一份形成于‘风平浪静’时期却精准剥夺特定继承人权利的遗嘱——”
“其真实性、自愿性及形成背景,必须受到最严苛的司法审视!”
番掷地有声的总结,在部分旁听席吃瓜群众听来似乎只是对遗嘱无效的补充论证。
甚至不少人觉得文在寅有些啰嗦了。
在遗嘱已经对抗法定继承无效的事实基础上还在揪着遗嘱的真实性不放,纯属浪费时间。
但是……
旁听席前排那几位新罗大学的法学教授——李钟灿、金秀贤等人脸色却骤然剧变!
他们的眼神如同被电流击中,瞬间从对朴尚贤无知的嘲弄转为一种震惊与凝重!
几乎是同时,被告席上的朴尚贤也猛地抬起头,脸上的苍白瞬间被一种巨大的、难以置信的惊恐取代!
他明白了!
他终于完全明白了文在寅那丝看向自己和看玄贞恩一副看傻子目光的真正含义!
他猛地转向玄贞恩,声音急促而尖锐,带着前所未有的恐慌:
“玄会长!快!我们必须立刻反对!必须阻止他!”
玄贞恩被他突如其来的失态弄得茫然又烦躁:“朴律师!那份遗嘱已经因为违反特留份无效了!”
朴尚贤急得几乎要跳脚,语速快得如同连珠炮,“您还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