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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停舔着嘴唇,眼睛都快看直了。
张崇义早就吃撑了,只是不想浪费粮食,一直舍不得扔掉羊腿,见状便要递给那书生,笑道:“这位兄台,我吃饱了,你要是还未进食,又不嫌弃的话,可以拿去吃。”
那书生怔了一怔,似乎没料到这年纪轻轻的少年为裙是慷慨大方,这里可不是挥金如土的京城繁华地,而是混乱贫瘠的凉州,多少人为了争夺一点果腹的食物,动不动就大动干戈拔刀相向,时常闹出人命。
书生明明是口水直流,却要故作矜持,讪笑道:“萍水相逢,焉能夺人所好,这样不太好吧?”
张崇义淡淡道:“这不是夺人所好,我恰好多余,你又恰好没有,以有余补不足,大概就是佛家所的缘法。”
不等他再啰嗦,将半截羊腿干脆利落地塞到他手里,书生尴尬笑笑,接过羊腿就大快朵颐。
张崇义转身朝着北地郡城方向走去,那书生边啃羊腿边亦步亦趋跟着他。
走了几百步,张崇义蓦然转身道:“仁兄,羊腿我给你了,你为何一直跟着我?难道请你吃一顿饭,你就要一直跟着我混饭吃?”
书生慌忙吞下嘴里的羊肉,凛然道:“这位公子,在下读过几本书,懂得一点粗浅的相术,我观公子的面相贵不可言,世间罕樱
若能跟着公子混一辈子饭吃,此生定然大富大贵,王侯将相尽在掌中,只要公子不嫌弃,在下愿为公子牵马执蹬,公子可否带在下同行?”
张崇义不禁目瞪口呆,第一次见到这么没脸没皮的人,差点笑破肚皮,冷笑道:“我很嫌弃。
看你长得仪表堂堂,一表人才,怎么看都不像是为了一顿饭就厚颜无耻溜须拍马的家伙,是不是几没吃饭,饿傻了?我急着赶路,没心情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