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辰后,红烧肉出锅了。
色泽红亮,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筷子一碰就颤巍巍地抖,夹起来能看到肉皮下面那层透明的胶质,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
他盛了满满一大碗,用干净的布盖上,端着往周信使家走去。
周信使的家在堡里的东南角,一个小院子,院门口种着一棵石榴树。
现在是秋天,石榴已经熟了,红彤彤地挂在枝头,把枝条都压弯了。
他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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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的是周信使的媳妇,三十来岁,穿着素色的衣裳,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青黑。
“钱大哥?”
她看到钱富贵,愣了一下,语气里带着几分意外。
“嫂子。”
钱富贵把那碗红烧肉递过去,语气有些局促:“老周以前总说家里小儿子爱吃我做的红烧肉。”
“我……我做了一碗,你给孩子尝尝。”
周嫂子接过碗,低头看了一眼。
然后她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没有声音,就是眼泪一颗一颗地掉,掉在碗盖的白布上,洇出一个个小小的深色圆点。
钱富贵站在门口,手足无措。
他不会安慰人。
他只会做菜。
“嫂子,你别……你别哭。”
他搓着手,声音闷闷的:“以后每个月,我都给孩子做。”
“老周不在了,但红烧肉不会断。”
周嫂子抬起头,使劲擦了一把眼泪,挤出一个勉强的笑。
“谢谢钱大哥。”
院子里传来小孩子的声音——“娘,谁来了?”
一个三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出来,抱着周嫂子的腿,仰着头看钱富贵。
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跟周信使年轻时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钱富贵蹲下来,看着那个小男孩。
“叫钱叔叔。”
小男孩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开口:“钱叔叔。”
“乖。”
钱富贵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语气软了下来:“钱叔叔给你做了红烧肉,跟你爹以前带回来的一样。”
“好不好吃,吃了告诉叔叔。”
小男孩不知道他爹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他只是高兴地拍着手说:“红烧肉!我要吃红烧肉!”
钱富贵站起来,转过身,走了。
走出院门的时候,他听到身后传来小男孩欢快的笑声。
他没有回头。
他怕一回头,眼泪就兜不住了。
一个厨子,哭什么哭。
他抬起袖子,狠狠地在脸上抹了一把。
然后大步往后厨走去。
灶台还在。
锅还在。
火还在。
活着的人,得替走了的人,把日子过下去。
慕容博渊已经三天没有睡觉了。
不是睡不着,是不敢睡。
他坐在慕容家祖宅的内书房里,面前的紫檀木桌上摊着那份诱饵副本。
副本已经被他翻了不下二十遍,纸边都起了毛,有几处被他的指甲无意识地掐出了月牙形的印痕。
书房里点着四盏灯,把每一个角落都照得通亮。
他不喜欢暗处。
暗处让他想起那些不该想的事。
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
“进来。”
进来的是慕容家的大管事,慕容平。
五十多岁,头发花白,腰板却挺得笔直,走路没有声音,像一只老猫。
“家主,洛阳和开封的人回来了。”
“说。”
“白马书院的孙老先生托病不见。铁算盘钱庄的东家见了我们的人,但什么都没说,请喝了一杯茶,就送客了。”
慕容博渊没有说话。
他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
孙老先生和铁算盘的东家都是老狐狸,在局势明朗之前,他们不会站任何一边。
不见面和什么都不说,本身就是一种态度——我知道这件事,但我不掺和。
“襄阳呢?”
“慕容瑾那边回了话。”
慕容平从袖中取出一封信,双手递上,“瑾少爷说,副本里提到的那笔银子,他查了账,数目对得上,但日期差了三天。”
慕容博渊的眼皮跳了一下。
“差了三天?”
“是。副本上写的是三月十二,实际入账是三月十五。”
三天。
三天的差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如果副本是真的,不应该有这种错误——写副本的人既然能拿到银子的数目,就不可能记错日期。
但如果副本是假的,造假的人为什么要在这种细节上留下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