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那个姓陈的,打眼一瞧都得二十五六岁了,像是他这样的年纪,他那样的相貌以及工作,要说没有对象啥的简直是扯淡。
一家有女百家求。
同样的,好女婿也是早就被人预定过的。
倒是旁边那个……
额,那个男人的品貌更胜一筹。
说话、做事临危不惧,更不像一般人了。
要说这样的男人没几个爱慕者……
哈哈,多少挂了点扯淡。
唯一能让沈妮子觉得欣慰的,就是他年纪轻了点,就算是有相好,但也只是相好的程度吧,应该还没结婚。
想要从一众相好中脱颖而出,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男人么,大多都有劣根性,还有自尊心,很少希望女人能够凌驾在他们之上,一般都是喜欢女人哄着他们,崇拜着他们……
这么一来,沈妮子又发现了一个相当操蛋的点,那就是自家大小姐这脾气真是够臭的。
一言不合就翻脸,娇生惯养更是没得说。
因为哥哥在这边说一不二的地位。
邓丽薇的脾气……
额,想脱颖而出,也是蛮难的。
就算是邓丽薇得到了哥哥的支持,拿钱砸,硬生生把人砸下来了。
按照二人的性格走向,往后能把日子过好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沈妮子下定决心,就算是这红线是钢筋弄的,她也得给掰折了。
不然的话,后患无穷。
“就是最高大、最俊朗的那个,我感觉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
望着邓丽薇这花痴一般的言语,沈妮子感觉自己要疯了。
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是动心了,不是感兴趣。
老天爷啊!
自己才刚刚换了个主子跟,难道,这不是主子有什么问题,是她有什么问题,她专门克主子的?
而且,连真命天子这四个字都蹦出来了。
按照她那执拗的性格,这玩意儿就算是屎,她也得尝尝咸淡。
就算是哭着说屎真难吃,下次再也不吃了,那也得必须先尝上一口,才能得出这个答案。
谁说都不好使!
没等沈妮子从恍惚中回神,邓丽薇捂着脸,瓮声瓮气的,“还有。
难道,你不觉得我们俩的相遇,就很浪漫唯美吗?
我是落魄的千金大小姐,他是从天而降的侠客。我遇险了,他就救了我。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沈妮子真恨不得放声尖叫。
求求了,老天爷啊!
一定要把之前那个嚣张跋扈,看谁都不顺眼,恨不得把鼻孔翘上天的大小姐还给自己。
这个大小姐到底是怎么了?
脑瓜子被水泡了吗?
“唉呀,那些爱情故事都是穷书生的意淫,正儿八经的大小姐,前呼后拥,身后跟着多少人呢!
哪有落单,跟穷书生情情爱爱的机会呀!什么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全是扯淡!那就是他们没钱、没本事,还总想要有钱、有势的大小姐倾心自己,拿着爹娘给她攒的东西,为自己铺路,青云直上,做的青天白日梦!”
听着沈妮子掷地有声的劝说,邓丽薇一愣,忍不住的反驳道:“啊?
可是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话,就是忍不住想让他过上更好的日子的。这是心疼,是爱护。
就跟哥哥爱护我一样。
毕竟他好了,我不也就好了吗?”
沈妮子:“……”
突然发现大小姐真是傻得可怜,蠢的可爱。
说到底,还是被老大保护的太好了,一直娇养在温室里,压根就不知道外面世事的险恶。
当下,意味深长的劝说道:“他好,是真的好了,但是你,不见得。
等到他真的一步登天,成了有权有势的人,第一件事就是要抛弃自己的糟糠妻呢。”
“不对吧,”邓丽薇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有些不高兴,抬起头撅着嘴看着沈妮子。
嘟囔道:“糟糠妻,那说明两个人都没什么权势,我这可是大小姐。
他依仗我娘家带来的助力一步登天,踏上了青云路,不应该感谢我才对吗?”
话虽如此。
但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心、感恩之心的。
人,尤其是那种曾经落魄,却慢慢成就优渥人生的人,鲜少会顾念旧情。
只想跟过去的人、事,脱离的远远的。
毕竟,有些人、事的存在,就算是啥都不做,也能证明他曾经的落魄、狼狈、不堪。
“世人大多自私自利,顾念旧情的,是少数。”
邓丽薇不明白,沈妮子见此,只能把这话茬打住,另开一个头。
意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