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谁能保证不会有家境更好的姑娘,瞎了眼,看上他呢?
对于之前的他而讲,您是天上高不可攀的明月,可是等明月摘下来,进入柴米油盐酱醋茶里面,就会慢慢发现。
明月么,其实也就那样。而且吧,时间长了,人过日子总会发生争执的。
慢慢的,朱砂痣就变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就变成了饭碾子,都是一回事儿。
糟糠妻和千金大小姐,看似天差地别,彼此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
有时候,却仅仅是一步之遥。”
邓丽薇愣住了。
她从小生活的环境,就比较单纯。
长大之后,因为邓世勋的存在,凡是有资格出现在邓丽薇身边的,都是被邓世勋提前检查过的。
像是那种心思不纯的,直接就被pass掉了。
什么白月光、饭碾子,对于邓力威来说跟听天书似的。
沈妮子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无话可说。
自己甭管说啥,这大小姐总是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一副听不懂的样子,这就……
让人觉得比较操蛋了。
当下劝说道:“大小姐,咱们现在已经不兴那一套了。
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那都是扯淡的。咱们有钱、有权,他想要什么,给就是了。
要权,就让他抛下原先的一切,在老大手底下,做个管事,自然能吆五喝六,威风凛凛。
要钱的话,更好办。老大赚的那么多钱,不都是给您花的吗?咱没必要把自己的终身搭上去呀!”
“唉呀,我知道你说的意思。”
邓丽薇撅着嘴,叹息道:“可是,我总觉着对待他那样的人,给钱太俗了。
我挺喜欢他的,他为人那么正派,我跟他,那么有缘分。”
“嗯?缘分?”
沈妮子不解,“具体,体现在哪儿呢?”
“他救了我啊。”
沈妮子:“……所以说,倒腾了一圈子,您还是打算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呗。”
“俗气!”
沈妮子麻了,她想,俗气不俗气的,另外说,自己真的要被气死了。
“所以,您是打算,咋办?”
沈妮子试探道:“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吗?”
“对。”
邓丽薇坚定过后,不到三秒,就泄气了,“但是,我们中间还隔着一个麻烦。”
她伸出手,捏了一下手指,讪笑着,“一个不大不小,但是不大好说出口的麻烦。”
“啥?”
“他结婚了。”
沈妮子嚯的站起身,心里想大小姐,活祖宗,这哪里是不大不小的麻烦,这简直是扯淡!
在这个处对象,不以结婚为目的,就是耍流氓的时候。
你要跟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
这tnd不扯淡吗?
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制止不了邓丽薇的异想天开了,她只能咚咚咚倒退三步。
跟身后有恶鬼似的推开门,慌乱的,“大小姐,您等等,我去找老大来!”
人,确实是走到了邓世勋的门口。
抬起的手,放在了门上,又落下来。
心里想想,是真的替老大发苦。
娶个媳妇儿那样,这放在心尖上疼的妹子又这样。
做人,可真不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