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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 二哥,我真的不想当太子(3/3)

一双眼睛,在雨夜里亮得惊人,盛着水光,也盛着一种孤注一掷的决绝。是阿沅。她看着我,没有行礼,也没有开口,只是抬起手,慢慢解开了自己颈间系着的素白罗帕。罗帕滑落,露出颈侧一道极细的、几乎与肤色融为一体的淡粉色疤痕。疤痕蜿蜒向上,没入耳后发际。我呼吸一滞。“殿下记得吗?”她声音很轻,却穿透雨声,清晰地落在我耳中,“七岁那年,您在御花园追一只白鹤,失足跌下假山。是奴婢扑过去垫在您身下,后脑撞在石头上,昏迷了三天。”我当然记得。那时她才十岁,醒来第一句话是问:“殿下摔疼了么?”“可殿下不知道。”她指尖轻轻抚过那道旧疤,声音陡然冷了下来,“那块石头上,被人用朱砂画了一只小小的、歪斜的‘四’字。没人看见,除了我。因为那天,只有我,一直盯着那块石头。”雨声忽然大了,噼啪砸在梧桐叶上,像无数鼓槌在擂动。“刘太医的药,魏国公府的银子,钦天监的星象,老七的军报……”她向前一步,玄色雨衣下摆扫过湿漉漉的青砖,“所有这些,都是一张网。可网眼太大,漏了最要紧的东西——是谁,在三年前,就已在殿下您身边,埋下了第一颗钉子?”她目光如电,直直刺向我身后。我缓缓转身。陈砚依旧提着灯笼,站在三步之外。昏黄光晕里,他脸上每一道皱纹都清晰可见,包括左眉尾那颗褐色的小痣。他垂着眼,神情恭谨,一如往常。可就在他右手垂落之处,那宽大的袖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烛光下,极其轻微地,闪了一下。不是金属的冷光。是玉的温润。我目光骤然一凝——他袖口内侧,赫然露出半截羊脂白玉珏的轮廓。形状、大小、温润的质地……与我腰间所佩的这一块,分毫不差。“陈砚。”我开口,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感到陌生。他依旧垂着眼,没有抬头,只是那只提着灯笼的手,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您当年,是怎么活下来的?”阿沅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带着雨水的凉意,“七岁那年,那场‘意外’之后,太医院所有脉案都被焚毁。可奴婢记得,您高烧了七日,谵妄时,反复念着一个名字……”雨声轰鸣,天地间只剩下她一字一句,凿进我耳中:“您念的是——陈砚。”灯笼里的烛火,猛地爆开一朵灯花,“噼啪”一声脆响。陈砚终于抬起了头。烛光映亮他的脸。那张沟壑纵横、写满忠厚与沧桑的脸,在这一刻,竟奇异地舒展、柔和下来,褪去了所有属于“陈砚”的疲惫与谦卑。他眼中不再有恭敬,只有一种近乎悲悯的、洞悉一切的平静。“殿下记性真好。”他开口,声音低沉,却不再是那个老迈内侍的沙哑,而是带着一种奇异的圆润与从容,仿佛这声音,本就该属于这具躯壳,“老奴等这一天,等了整整二十年。”他缓缓抬起手,不是行礼,而是轻轻拂过自己左眉尾那颗褐色的小痣。指尖落下时,那颗痣竟真的被抹去了,露出底下一点极淡的、几乎难以察觉的朱砂红痕——那形状,赫然是一只歪斜的“四”字。“魏国公府的表少爷,当年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微笑,那笑容里没有温度,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寒潭,“可他懂医,懂毒,更懂……如何让一个七岁的太子,在生死边缘走一遭,却只留下一道疤,和一段被所有人遗忘的‘意外’。”雨,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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