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安排周信使家里的事。”
“嗯。”
“宁远。”
“嗯?”
“下次,如果还有这样的差事——”
她没有回头,声音很轻。
“让我也去。别只让别人替你挡刀。”
她推门出去了。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但在安静的书房里,听起来格外清晰。
宁远站在窗前,看着她穿过院子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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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路的姿势很直,腰背挺得笔直,像一把没有出鞘的剑。
他没有说话。
窗外,秋风吹过院子,卷起几片枯叶。
枯叶在地上打了几个旋,然后落在了墙角。
棋局还在继续。
有些棋子已经不在棋盘上了。
但棋局不会因为少了几颗棋子就停下来。
它只会越来越复杂。
钱富贵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多苦。
他是厨子出身,在燕家后厨干了十二年,从烧火小工一路熬成掌勺大师傅。
他这双手,切过最细的萝卜丝,颠过最重的铁锅,却从没牵着一头脾气比他还犟的毛驴,在鸡鸣岭的山路上走了三天三夜。
毛驴叫黑蛋。
这名字是他起的。
这头驴通体灰白,唯独屁股上有一块黑斑,圆溜溜的,像个黑蛋。
黑蛋的脾气极差。
上坡不走,下坡打滑,过溪时死活不肯沾水。
钱富贵连拉带拽,差点把缰绳拽断,它依旧纹丝不动,四条腿钉在地上,跟生了根一般。
“你个祖宗!”
钱富贵气得满脸通红,额头上的汗珠子跟黄豆一样大,“你倒是走啊!再不走,天黑之前过不了这道岭,咱俩都得喂狼!”
黑蛋歪着头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响鼻,像是在说:你急你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钱富贵深吸一口气,从褡裢里摸出一把黑豆,摊在手心里,凑到黑蛋嘴边。
“吃不吃?吃了就走。”
黑蛋低头闻了闻,嘴唇一卷,把黑豆卷走了。
嚼了两下,咽了下去,然后抬起蹄子,慢悠悠地往前走了。
钱富贵在后面跟着,一边走一边骂:“你比我那婆娘还难伺候。我那婆娘好歹给她买根头绳就笑了,你倒好,一把黑豆走十步。照这个吃法,我还没到少林,豆子先喂完了。”
他骂归骂,手上却没停。
一边牵着驴,一边留意着四周的动静。
苏青烟给他画的路线图,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那张纸条,在第一天晚上就着篝火烧了。
路线很绕,专走那些连樵夫都嫌偏的小路,翻山越岭,穿林过涧,硬是把五天的路程拉成了八天。
但安全。
苏青烟说过:“你走的这条路,连山里的猎户都不一定知道。慕容家的人就算撒出一百个暗桩,也不会往这种鬼地方安排人手。因为没有正常人会走这条路。”
钱富贵当时问:“那我走这条路,岂不是说明我不正常?”
苏青烟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现在钱富贵才明白,苏青烟那个眼神的意思大概是——你本来就不正常,一个厨子去送要命的信,这事儿本身就不正常。
但他没有后悔。
宁远找他谈话的那天晚上,他想了一整夜。
想来想去,就一个念头——周信使、陈信使、方信使,他们都是燕家的老人,跟他一起吃了十几年的饭。
周信使每次来后厨,都要多要一碗红烧肉,说是给家里小儿子带的;
陈信使不吃葱,每次打饭都要叮嘱一句“别放葱”;
方信使最好说话,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
这些人,要去送命。
他钱富贵是个厨子,不会武功,不会暗器,跑得慢,脑子也不算灵光。
但他有一样别人没有的东西——他长得像个卖药材的胖子。
这就够了。
鸡鸣岭的山路,比他想象的还要难走。
路不是路,是山羊踩出来的一条痕迹,窄得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
两边是密密麻麻的灌木和荆棘,枝条上长满倒刺,刮在皮肤上就是一道血印子。
钱富贵的胳膊上已经被刮了十几道口子,有几道还在渗血,跟猫挠的似的。
黑蛋倒是没事。
它皮厚,荆棘刮在身上跟挠痒痒一样。
过了鸡鸣岭最高的那道垭口,山路开始往下走。
下山比上山好走一些,可钱富贵的膝盖已经开始疼了。
他胖,二百多斤的体重压在两条腿上,下坡时膝盖承受的力量是平时的两三倍。
每走一步,膝盖里面就“咔嚓”响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磨。